我们因为有了“以己度人”的能力,才能了解自己以外的人和物。如果真如惠子所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话,那么人与人、人与物之间将相互独立、各成孤岛,也就不会有如今人们常说的“共情能力”一说了。
这种“以己度人”的心理活动被称为“移情作用”。这篇文章也主要是为了向你介绍“移情作用”。
一、什么是“移情作用”
我国现代美学家朱光潜先生,用一句话给“移情作用”作了直接了当的解释,那就是“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到外物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比如我们在心情愉悦时看见一朵美丽的花,说:“这朵花正在微笑。”这便是“移情”。其实花本身并不具备开心或者悲伤的情绪,这些情绪都是人所赋予的。
二、审美的“移情作用”的特征
移情的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1. 审美的对象不是纯粹物理形式的物体,而是渗透了审美主体情感和生命的形象,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并不是对立的。比如我们在欣赏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时,一旦我们进入审美状态,我们就必然会对画中的形象(即蒙娜丽莎)赋予我们的情感。
2. 审美的主体不是日常生活中那个陷于实用目的的自我,而是沉浸在审美客体中的主体。仍以欣赏《蒙娜丽莎》的审美过程为例,处于审美状态的主体因为将情感赋予了蒙娜丽莎,并且陶醉于这种状态,所以此时的主体便可以说是生活在对象中的主体。
3. 就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来说,既然审美主体是生活在对象中的主体,审美对象又被主体灌注了情感与生命,那么审美对象与审美主题便处于一种统一的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情景交融”“物我同一”的状态。
三、“移情”与“比德”
有一个概念与“移情作用”十分相似,容易被混淆,那就是“比德”。所谓“比德”,就是审美主体将人的道德品质与自然形象的某些特征联系起来,把自然物作为人的道德属性的一种象征。比如中国画里的梅兰竹菊被称为“四君子”,以梅的冰肌玉骨象征傲,以兰的清雅幽香象征幽,以竹的虚心坚毅象征坚,以菊的傲霜斗雪象征淡。
下面说说“移情作用”与“比德”的异同:
差异:
1. 范围不同:移情不局限于道德,包括审美主体的所有情感;比德则局限于道德。
2. 思想背景不同:移情是西方美学思想;比德是中国美学思想。
相同:
1. 审美过程相同:不单是由我及物的,同时也是由物及我的。
2. 审美主客体关系相同:都是处于心物不二、情景相融的关系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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