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人为的变化处理都包含了创造的因素,因为变的动机是对新的渴求,是创造的反映。变也是一种合,因为一切事物的变化结果,都必然包括了变的过程,所注入的全新内容,图形设计中的一切人为的变形处理,就是一个在客观元素中注入主观、注入形式法则的过程。
如何以变的方式切入图形创意呢?变形处理手段很多,本文重点探讨能创造奇异视觉效果的一些变形手段。
拟仿之变
拟仿就是仿其形、类其变而合其义、合其性,使一种元素在向另一种元素转化的同时不失自身,通过设计师丰富的想象和对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发掘,产生意味无穷的变化和灵动的美感,创造出蕴含两元素特性的、异于现实的全新视觉形象。
任何一种元素都可以被我们用拟伤的方式将另外某种元素的特征、特性、或状态嫁接于上。具体的拟仿方式有三种:肖形、仿变、拟人。
1、肖形主要是通过对元素外形进行变化来构造或适合另一种元素的外形,而使两者含义得以连接。
2、仿变就是模仿其它元素的变化方式,需要我们根据仿照对象的属性、质感、运动变化方式在画面上对一个元素进行变化处理,寻求该物质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变化结果、呈现方式。
3、拟人就是把一些“非人类”的元素当成具有人类思想情感、语言能力、行为特征的生命在画面上进行变化处理。如有些动物卡通形象的设计,就是典型的拟人手法、拟人和肖形所不同的是:拟人不似肖形单纯从外形上对人进行肖仿,而更多地是从情性上寻求相似性。
变异
变异手段运用于视觉设计,即是对常态下的视觉形象进行局部的突变性处理,使其变化规律、或组织秩序出现异常和跳跃性变化。这变之异,往往就是整个画面最具动感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变异的具体运用方式如下:
1、色彩变异。色彩变异就是把画面中或一个元素中需要重点突出的部分进行突兀的色相改造,并根据表述需要运用不同的色彩配置方案,使这变化既能获得醒目的效果,又同时进行形的切割变化处理和主次界分,以已经变化的色彩关系所产生的不同含义暗示,传达特别的意味。
2、元素构造变异。构造变异就是让一个元素原有的某一构造部件发生突发性的变化,或换置、或消失、或重复、或碎裂,由此使元素向新的概念延伸,并成为超现实状态的视觉形象。
3、空间变异。空间变异手段就是通过对某元素的局部作一些处理而使之开始背逆它应有的空间性质,使本来立体的物质呈现平面特征,使本来属平面的有立体转化的趋向,制造二维空间和三维空间之间的递进和连接,传达一种特别的意味。
4、质的变异。把一个元素的某一部分处理成具有其它物质的质感和性质,即是质的变异。另外,通过对某一元素的局部进行改造而使其意义发生变化而又能保持物质原有整体面貌的处理手法,也是质的变异。
5、节律变异。把某一事物应有的或原有的变化规律或节奏进行突变处理,就是节律变异。对某一事物有序的组织节奏进行变异,即可使画面活跃;对某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进行变异,即可给人以无尽的启示。
附体变化
事物在依附时,常常都会为适应所依附的对象而引发自身的变化。在视觉设计活动中,我们就可充分利用这一规律来进行形的变化处理。附体之变还可以将一种元素的外形作为另一元素的变化进行适形填充,使一个元素的变化完全依附于另一元素的外形而使两者兼存。
异态变化
异态处理和变异的差别是:变异是某一事物的局部因素发生突变;异态则是指整个元素的某种状态、视觉效果与平常完全相异。变异和异态处理作为设计表现手段的共同特征就是以“异”为主要企求目标,来创造具有全新含义的视觉形象和效果。
异态处理这一手段主要是通过改变或夸张某一物质的表面肌理、质感、份量、表情、动态等因素来创造异于现实和常态的物质形象。只要我们有丰富的想象和大胆的尝试,就可以创造极具独创性的异态形象。许多成功的设计作品都是利用异态处理而独具新异特色和感染性。
随“臆”之变
在设计活动中,我们应该充分相信我们对信息内容的理解,必然会反映到我们的“笔下”。当然,这并不是否定设计的价值,否定设计需要潜心经营和推敲这一原则,而主要是强调以无为的心态,让纯真、童心、朴质带领我们去发现创造性结果,进行自然流露和表达,在没有设计的设计过程中寻求最高级的设计。
艺术创作与设计,需要自信和执著,甚至不妨是固执和笨拙,当然也需要“用心留意”。另外,需要启动丰富的联想,人的想象是一个可以尽挖掘的创造力宝库。我们在设计活动中进行形的处理时,不妨轻松一些,随意些。设计,只不过是为了传达信息,造型未必必须循于章法,兴许随意中会产生表意准确而意味无穷的创造性变形体。
以上变形处理手段只是对用变的手段来创造独特的表现形式的几种主要思维方式的归纳,而不是创意的公式。如果这些方法成为一种公式,创造性肯定荡然无存,但如果我们能将这几种主要手段揉合运用或举一反三地组合出新的形变处理手段,对艺术形式手段的综合利用及跳跃性思维和联想、冒险的结合会使我们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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