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项目,着急找人,托朋友介绍了一位53岁的男人,对方刚到一个新公司几个月,还是试用期,因未来东家要人要得急,他用三天时间,原单位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就匆忙交接到了新单位。
到新单位时只谈了工资多少,福利细节没聊。
他入职三天后,hr也到位了。这位hr也是只谈妥工资多少,其余也没问。
一个月后,公司福利逐渐制定出来,一个很民营企业式的福利:社保公积金按最低的来,工资有一小部分用餐票顶数……
最后,他本已有退意,偏公司着急让替代他的人提前上班了。所以,这位迟他三天入司的hr办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她做了近十年,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事。
心情很复杂,讲不清。
从工作内容看,办完这件,hr该接触的,都接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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