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超喜欢rap,超爱好多个饶舌歌手~
本周高歌:《Baby》来自 Justin Bieber/Ludacris
听小月翻唱
我的《baby》,为了你们,我第一次尝试唱了rap_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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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MV中那个风靡全球的小正太Bieber,现在都已经为人夫了。
听Bieber的歌曲,就会有一种感觉:见证了一个男孩长成男人的过程,
从当初稚嫩清澈的歌声,到后面成熟魅惑的声音,
感叹他长大的同时,我们也一样长大了。
不过我坦言,当时看《baby》歌曲MV时,
更让我感到惊艳的,是那个小女主,觉得她超美且迷人,即便年龄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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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学唱这首歌曲,最让我头痛的就是中间Rap部分,
就算平日里说话还算口齿伶俐的,
一旦遇到如此高速的读音,我真后悔没早点学习学习rap,“Rap”到用时方恨少啊。
不禁在此,想起立致敬666的饶舌歌手,强强强~
在逐渐相对熟悉这段歌词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问题,
每次唱到这段rap时,我都是全身处于肌肉紧绷当中,一种全身为之用力、使劲的感觉,
而且在我十分“捉急”的唱着这段rap时,我的手不自觉的高频率、小幅度摆动......
咦?这不就是饶舌歌手常会有的演唱表演么?
难道这种手部动作不是他们的一种表演?而是用力过度的自然反应么?
哈哈哈,开玩笑啦,
对于我这样如此彻底的rap外行,真的是纯粹太紧张、太用力,才会小手胡乱摆来摆去。
不过港真,我还真想学习rap,
因为rap本身,好有魅力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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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想要变得更强大,就是要不断走出原有的舒适区、挑战暂时还不太可能的东西,
直到变成自己可以信手拈来的、本能一样的能力。
我在继续的前进中,为自己加油,我这个“不安分”的“艺术家”,hia hia hia~
而且,为了亲爱的你们挑战新的内容,
我不但愿意,且认为十分值得,
送给你们这首《baby》,我的baby们~
话没说完:推荐一个现场表演《Drop The World》格莱美现场版;表演者是Lil Wayne & Eminem & Drake~我超爱的一个现场,燃到爆!!!
文 | 小月
图 | 小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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