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语句格式
CREATE TABLE <表名>
(<列名> <数据类型>[ <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
[,<列名> <数据类型>[ <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 …
[,<表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 );
<表名>:所要定义的基本表的名字
<列名>:组成该表的各个属性(列)
<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涉及相应属性列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表级完整性约束条件>:涉及一个或多个属性列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常用完整性约束
主码约束: PRIMARY KEY
唯一性约束:UNIQUE
非空值约束:NOT NULL
参照完整性约束
删除基本表
DROP TABLE <表名>;
基本表删除 数据、表上的索引都删除
表上的视图往往仍然保留,但 无法引用
删除基本表时,系统会从数据字典中删去有关该
基本表及其索引的描述
(标准中没有,认为表建立后就永久存在)
修改基本表
ALTER TABLE <表名>
[ ADD <新列名> <数据类型> [ 完整性约束 ] ]
[ DROP <完整性约束名> ]
[ MODIFY <列名> <数据类型> ];
<表名>:要修改的基本表
ADD子句:增加新列和新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DROP子句:删除指定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MODIFY子句:用于修改列名和数据类型
ALTER TABLE Student ADD Scome DATE;
不论基本表中原来是否已有数据,新增加的列一律为空值。
删除属性列
直接/间接删除
把表中要保留的列及其内容复制到一个新表中
删除原表
再将新表重命名为原表名
(以上内容,均为原创。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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