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提醒路人小心贼偷,在万人的集市上,瓜贩被四个贼人杀死。这是史上最昂贵的“英雄”救“美”,换来的只是被救者嘤嘤地娇弱,连去做口供的勇气都没有。
瓜贩不算英雄,他的勇气来自职业道德,他觉得路人要来卖瓜,不能在他的瓜摊上丢东西,这是一个卖家对买家最基本的保障。
“路人”是不是美人虽不得而知,不过美人大多自信有脾气,在别人提醒“路人”防贼之后,她第一反应是灰溜溜得逃走。这足以说明路人胆小怯懦,不具备美人该有的品质。
所以不是英雄的瓜贩,救了不会是美人的“路人”,没怎么反抗就被小偷团伙刺死,剧情平淡无奇。好在,还有浩浩荡荡的万人大集。
这不是喜剧,瓜贩命悬一线,最终主角光环爆发,起死回生,幸福地过一生;也不是悲剧,在漆黑的小巷,瓜贩遭到四人围攻,终于耗尽最后体力,被鼻青脸肿的小偷刺死。这是个荒诞剧,在万人大集上,四个小贼用刀将瓜贩刺死,大摇大摆地逃遁无影。
事件的荒诞不在于万人良知集体丧失。笔者无法以上帝视角谴责在场的“群众”,还原事件现场,每一个赤手空拳独身出面营救的人,都可能成为第二个瓜贩,即便现场将瓜贩救下,救人者也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围堵的对象。
“万人”未发挥作用,究根寻源,在于无组织。因为无组织,一只狼就可以消灭一群羊。没有组织者,数量只是标记无能的证据。事件发生的现场,本该有一个强大的安保系统,他们不仅是群体安全的定心丸,更有可能成为反抗暴力的组织者。
暴力面前,良知有何用?
公交车上,给一带孩子的妇女让座。我站在让出的座位旁边,美滋滋地接受满车人赞许的目光。下车的时候,想给室友打电话,包的拉链是开的。仔细回想,恍然大悟,座位上的妇女本来满脸堆笑的看着我,一个瞬间她的笑容僵住了,将头转向别处。她一定看到了,站在我后面的贼把手伸进我的包里。
我不怪她,那一阵,公交车上总是丢东西,恐怕是惯犯常驻。我不能因为让给对方一个座位,就要求对方冒着事后被报复的危险报恩于我。我没报警,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比起那个妇人,我更是小偷的帮凶,让他大摇大摆,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把手伸向别人。
暴力面前,反抗可能会有用。
同学小A在公交车上丢了相机,沉甸甸的相机,小偷就放胆从包里取出来,试图下车。小A当场发现不对劲,立即检查书包,叫着喊着跟着小偷小了车,尽管旁人只是旁观,小A还是追到了小偷,完全是场体力战,两个人精疲力竭,小偷没办法交出了镜头。
小A也没报警,他没遭受损失,但是他心有余悸。以后他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公共场所,都警戒地竖起耳朵,陌生人靠近他,他便要给对方一个恶狠狠的目光。
无论是单纯的道德教育,还是独自的个人防御,它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即便在时间现场,个别的良知和防御,都不能保证能顺利救下瓜贩的生命。
于是,这个强大的管理体系该出现。无论是以行政手段,还是商业运作,都该有带有权威性质的第三方,能在暴力事件初见端倪之时,迅速赶到现场维持正常的秩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