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亩方塘一鉴开,
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读这首小诗,让我们悟到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努力用各方面的知识来丰富、充实自己,才能永葆旺盛的活力。
我每天坚持画画,写文,一万步,遇见,学习中医,读各种各样的书。
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时间?
不上班吗?
每天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上门诊。
不是时间太少,而是时间规划能力有限。
任务多,事情杂,不乱不慌不忙,见缝插针,一样不落下,这就是我想要养成的习惯。
或许这些年来的职业塑造了我,因为慌不得,乱不得,必须各种技巧合力。
瞧病,跟提枪打鸟一样,容不得你细细掂量,必须平时功夫足,一秒瞄准。
我喜欢上班,或许就是因为感觉自己像个猎人,而不是医生,人体就像一片森林,只要有线索,就一定能把偷走人健康的小偷抓住。
喜欢学习,学习像打游戏的时候,不断捡到各种宝贝,升级着我内在的装备,增加技能,给练习必杀技充血,吃大力丸。
带着这样的念头学习,还没开始已经兴奋起来了,一旦开始,就欲罢不能。
我爱学习,学习让我快乐。
在此之前,我一直被挫败感干扰,差点一事无成。在被挫败感绞杀的时候,依靠对自己降低要求,读书充电,写字倾诉,来对抗它。
身边的朋友也对我伸出手,抱抱这个老小孩。
昨晚,梦里见到了儿时天天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和初恋小哥,初恋小哥被小伙伴们杀死,推进了水里,而我却和初恋小哥的发小满山道上寻他,最终我看见他静静的躺在水里,水很深,当我把他捞起来以后,他是活着的。
没有以后,画面突然就转道我在画画,轻轻松松,很流畅的画了一只眼睛,谈笑间给它起了一个名字《上帝之眼》。
早上醒来,我不想起床。
为什么做了这样一个梦了?小伙伴们并不知道我的初恋是谁,更不用说认识,见过。我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们了。
十多年来,从未跟他联系过,虽然我们住在同一所城市的汉江两岸。
想不出个所以然。
罢了,把上帝之眼画下来。
前不久我都不记得初恋姓啥来着,结果做梦尽然着急的喊着他名字,四处奔波寻找,哈哈哈,估计他又在吹牛,我喜欢他吧。
以前喜欢很盲目,只为一个人表演。现在喜欢很真诚,却发现人人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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