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顺心时,归于命。有人说这是懦弱无能,在为自己的消极行为找借口,也许吧,但有时候自我安慰一下,有什么不好呢?人的血肉之躯,在脆弱时,需要抓一把救命的稻草。或许是相信头上三尺有神灵,或许是看到事情的无法更改,撞到南墙,知道回头也是好的,比那些跳楼的,自杀的,抑郁的,认命一些,淡然一笑,不好吗?
史铁生有言“命运不是用来打败的,命运面前,休论公道”。自我们降生以来,命其实一直陪伴左右。
随生而来,无法抉择。
我们的形貌、父母、家庭出身、基因,在成为胚胎的那一刻,已是注定的了,这是自然的选择,上天的赋予。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感恩,感谢他人对我们的无私付出,感谢上苍的仁慈,珍惜拥有的一切。
已成定局,难以更改。
逝去的时光藏着我们的喜怒哀乐,不管怎样,那都已然成为过去。欢欣鼓舞,暴跳如雷,怒不可遏,乐极生悲,或是悲喜交加,都只能作为一种情绪进行宣泄,昨日难以重来,昨日如覆水难收。
无天时地利,机遇不在。
静观事态发展,有时是大势所趋,势所必然,犹如滔滔洪水倾流而下,只能疏,不能堵。这是自然的法则,是天道,谁能违背?否则就是天谴,是报应,不敢以身试法!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我国夏商时期就已形成“命”的观念,如《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此外,《论语·尧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庄子的《人间世》记述了一件事,楚王派叶公子高出使齐国(叶公子高,为楚庄王玄孙,楚国大夫,封于叶,姓沈,名诸梁,字子高。)他感到此为重任,且很棘手,遂向孔子求教。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首先委婉地告诉他这是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责任。
孔子认为,对于叶公子高来说,出使齐国责无旁贷,因此只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夫子其行可矣!——《人间世》庄子
译:修“德”之人,不会因外界的“哀乐”而改变内心,明知世事艰难且无可奈何却又能安然处之,把这一切当作是命的安排,这是“德”的极致了。为人臣子,一定会遇到不得已之事。但是有了至“德”,自然会按照实情行事而忘记自身,也一定无暇考虑个人的乐生恶死问题。
人世中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根本法则,命属天,无法改变。有时,在命面前,我们无能为力,知命从命,不是轻易向命运低头,不是懦弱无能,更不是找借口。
“物来顺应,既往不恋,当时不杂,未来不迎。”人在天地面前是渺小的,不做无谓的抗争,认清自己的使命,顺应天命,明知万不得已之时,亦欣愉,才能寻求心灵的安适、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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