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田姐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事情的起因是,有一家重庆的公司有一桩钢铁加工大买卖,上千万吧。只是有苛刻的条件,签订合同给3%的预付款,进全部原材料给7%的预付款,一个月完成任务订单才给款。没有自己的一点余地,做产品不合格扣预付款。田姐决定不做。田姐说:“因为这是霸王条款,没有自己的余地,为什么要给自己脖子上拴一根无形的绳子,做买卖不是这样做。”我听了田姐的话,很高兴,做人有骨气。
本文标题:田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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