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给你写一封信,就这样称呼你,事情从来没有想象中那么深刻,那么难以忘怀。不管是感动还是难受,稍微比鱼的记忆长那么丁点,所以那些以前你以为很艰难的事,再回头看时,也会变得容易些,因为你从来都有余地坚持到底。
一转眼,过了这么多年了,不知道你过得怎么样?开始喜欢上李代沫的《我最亲爱的》那首歌,歌中的词跟我和你隔了很多很多的一座城,或许你在街头会听见这首歌,或许不会,我想到了你,而你不得而知。每次都以这样口吻写日记,总觉得像是在给你写信,但我知道你不会收到也不会看到,我没打算寄给你,一直没有!
很搞笑现在的一切被我弄得很糟糕,我的生活乱七八糟,黑白颠倒,无聊透顶,我们现在连朋友都没法做了,这大概就是永远是“朋友”的催化剂,只能是朋友,还能期待什么......
心里藏的事,还有话根本没处说,暴露在阳光之下是会死无全尸的,后来发生的一切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的喜欢幼稚到只想要与你一起的念头,幼稚到删掉一个qq号就没有了音信,然后断掉了,就像被人剪掉线的风筝,在天空中摇曳飘零,我是该难过再也没有了牵引还是该高兴我终于自由。喜欢他仿佛成了最自然的事情,他并没穿着白衬衫,也没有打着格子伞,他不是学霸,不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不会打篮球,那天下午天气也不是很好,下午第一节体育课,那些热浪可以把风赶走,跑道的橡胶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我的心情自然被烤的很烦躁。然后,他迟到了,唯一的印象就是那天他害我们站了好久,而且他穿得很多,我能说他像颗橙子吗。
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就是想在最好的年纪遇见最好的人,雨季,但从来我喜欢的人,都不喜欢我,而喜欢我的人,我又未曾知晓过,三年,高中三年从来也没有人知道我的国是他。后来和你联系了,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怀着什么样子的心情和你说一些让你莫名其妙无关你的痛痒的话,搞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勇敢,有时候又羞愧,那个岁月喜欢你只能是秘密,把自己认为该说的话说完后,才发现一切变得简单容易,只会有两种结局,其一:欢天喜地,以后和你一起看夕阳西下,其二:有点难过,只能一个人远走天涯。就像你笃定你绝不会喜欢我这种人一样,事情往往喜欢朝你不喜欢的方向发展,你莫名其妙的关心他和他有关的一切,每天都会想见到他的心情,我喜欢上他了,我这样告诉自己,因为书上都是这么写的,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就是喜欢,我那时真的很喜欢你。
我以为我的执着可以穿过你的城,可惜,你的城墙固若金汤,我勇往直前攻城的下场,筋疲力尽,头破血流。我的尊严告诉我,这种事情是不合适摊开说的,我那可怜的自尊心被我弄丢了。“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彼已非少年,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再深的喜欢,再深情的眼眸,也要抑制自己水龙头般的感情,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手写我心,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再见,我曾经那么喜欢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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