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令人唏嘘的时事中,湖南常长高速上,一辆旅游大巴突然发生起火事故,造成车上56人中,26人死亡,28人受伤。这场惨烈的事故在历时九天的调查后,查明事故愿意竟是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引发爆燃。不少网友对此热议纷纷,究竟公共交通的安全性是否可以深信?其不安全的因素又出自为何?
根据我国对于客车运营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应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而安全检查的必要一项就是对乘客及其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据悉,携带危险品乘车的男子非法将烟火药携带上车,途中意外爆燃。已成为各个车站标配的安全检查,为何又会出现疏漏呢?这不免让许多群众感到心慌。的确,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交通安全应该是人民享有的权利,可这项权利却在各种因素中被深深威胁。
其一,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事故的缘由应大部分归结于此。作为保障乘客及司机安全的一道防线,安检人员有十分的责任,做好自己本分的安全检查工作。意外的发生说明某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出现了问题。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有多重,在灾难发生之前丝毫不虑后果。也许只疏忽了一些细节,却酿成了一场悲剧。工作人员的错误,更可上升到部分汽车站,乃至交通站点的管理问题。许多的小汽车站中,安检的设置往往只是表面,真正的检查可能是零。往往因一点蝇头小利的趋势,负责人便少设置,甚至不再设置安检工作。不得不说,对于这些基础设施的监管力度应当更为严密、更为彻底。
其二,屡见不鲜的中途上车现象。常常有司机在车已驶出车站后,为了多赚点钱而沿途揽客。这些后上车的人,明显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对全车人的安全存在着威胁。也许这次起火事故就是由于客车中途载客导致发生。这种现象早已被各地交管部门一再呼吁禁止,可利益驱动着客车运营者忽视看似极小的安全隐患,依然中途载客。最近违法上下客的现象已经减少了许多,可错综复杂的汽车公司及其运营方式让管理难度极大,根本无法对此现象根治。 且乘客们的心中,对于中途载客的现象也是司空见惯,失去了防范之心,缺少了安全意识,这更是一个难以逆转的思维路线。
对此,笔者认为,不但应全面升级对公共交通安全检查的监管、检查模式、提高监管力度,更应一步一步,从群众的意识开始改变,以各种宣传方式呼吁禁止汽车中途上下车的现象。同时,出门在外,我们更应树立起安全防范意识,切记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对潜在的隐患一无所知。保持足够的警惕,能让我们多一份无恙的保障。
高一一班
李皓扬
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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