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读书简友广场
《规则解析》读书笔记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关系

《规则解析》读书笔记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关系

作者: 太阳煜炎_王冠华 | 来源:发表于2022-11-05 00:14 被阅读0次
    本系列文章是笔者阅读本书形成的读书笔记

        分包广泛存在于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个领域。此处以房屋建筑领域作为规范梳理的基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所谓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所谓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需要注意的是,专业工程分包需要按照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或总包人同意。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划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系列,同时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同年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也仅从主要资产和主要人员两个角度对资质条件进行了限定,取得资质者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劳务作业分包领域的改革力度加大,明确了逐步取消劳务企业资质的趋势。该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随后,各地行政部门陆续对劳务资质松绑。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12月发布了《山东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其中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建筑市场监管事项。”至于以后的发展趋势,该省明确“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通过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其所从事的主要工种、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报送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公告》明确,“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企业不需要提供施工劳务资质;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即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中不再将劳务作业企业是否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列为检查内容。”此外,没有黑龙江、安徽等多个省份取消劳务资质,鼓励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模式。

        裁判规则

        1.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两种。前者一般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而签订的合同;后者一般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而签订的合同。

        2.虽然部分省市已经取消劳务企业资质,但考虑该项制度尚未在全国铺开,故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仍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

        3.专业工程的分包一般需要按照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劳务作业分包一般无须发包人或总包人同意。发包人是否同意与合同效力之间也并无必然联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规则解析》读书笔记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关系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duet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