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大神们,你们认为写作是什么呢?我对写作对认识一直都在改变。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校就要求我们开始写作文。刚开始的作文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构成的一样的日记类作文。再长大一点,我就会在这些作文里面堆砌各种花枝招展的形容词了。还记得小学四年级时,自己去书店买作文选时,拿起书就乱翻,看到书里面形容词多的,就觉得这本书写的真好。还记得我写过一篇《我的校园》,用上了作文选里面的类似像“姹紫嫣红的花朵,郁郁葱葱的荷包树,红的像火一样的凤凰花”这样的表达,被作文老师狠狠地表扬了一通后,那时的我以为写作就是各种漂亮词语的堆砌组合。
后来到小学五、六年级阶段,我们开始写“最难忘的一件事”之类的记叙文了。那个时候我记得去买作文选的时候,我总爱挑那种描写的事迹特别让人深刻的作文选,如果那本作文选有写上学路上遇到了车祸,然后自己如何帮忙救人的文章或者有写路上遇到歹徒,然后如何斗志斗勇之类的文章,我会觉得这本书就是极好。那时的我总觉得要写出那种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不畏艰难完成某件惊人大事之类的文章才是好文章。所以每次老师布置写“难忘的一件事的时候”,我总是无从下笔,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平淡了,写不出难忘的一件事来,然后就是各种瞎掰乱。因此,在我五、六年级阶段的作文里,总会有过马路摔倒的老奶奶、拉车爬不上坡的老伯及背着发烧的我在雨里面奔走的妈妈这样的人物形象。
到了初中阶段,写作的形式逐渐丰富起来了。我们除了学习记叙文还学了议论文、说明文等文体了。那个时候的我开始认识到写作里的描述情感的重要性。我不再是写“她觉得很高兴”而是开始会从神态、语言动作方面描写情感。写议论文是也学会了论点加论据了。初中的我,因为要被选去参加市里的文学知识竞赛,恶补了几十本名著,但是当时的我太功利了,看名著的初心是为了应付比赛,所以完全体会不到其中的美。包括现在比较爱的鲁迅,我当时竟是那样讨厌他。初中的我认为通过各种描写的技巧充实文章可以在考试作文里拿高分。
到了高中阶段,我开始接触到各种青春文学了。当时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人的新作品永远放在学校旁报纸亭最抢眼的位置,每当放学,我总是第一时间冲出去买买买,然后一个晚修产看淋漓读完一本还意犹未尽,还把书里伤春悲秋的句子用本子摘抄下来。然后我高中的作文里,在作文题目下面总爱写一个看似很高深实则屁内容都没有的句子作为题记,行文里再加上各种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作的内容。在那段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日子里,我的日记也总是在写一些不咸不淡的哀伤。当时的我以为那就是写作。
再后来,家里出现了一些变故,自己的身体也经历一场大病后,我对于活着这件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开始读不下去郭敬明们了。我爱上了鲁迅、林语堂、沈从文、路遥、余华和龙应台等文学大家了。我慢慢地明白了写作就是用文字记录生活,用文字传递一直人生的态度。一个好的作品的感动不是煽情而是让人发自心里的感动同时引发你的各种思考。
我都一直不敢写作,因为觉得自己写得就是垃圾,直至看到《写作这回事》与弘丹老师的《从零开始写作》,人人都可以写作的概念才出现在我的脑海。现在的我认为写作不仅要模仿佳作,练习写作,积累素材,还要阅读输入提升能力,开阔思维。
这篇文章是昨天写了,今天早上再改了。发现自嗨型写作真的用于语句不通的。我觉得今天写对文章明天再改一改再发!欢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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