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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正老师《狐狸和乌鸦》课例研讨(二)

于永正老师《狐狸和乌鸦》课例研讨(二)

作者: 海风轻吹 | 来源:发表于2023-04-27 06:21 被阅读0次

    话题:二、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第三章(学段目标)和第四章(发展型任务群——文字阅读与创意表达)的内容谈本课教学目标的确定。

          于永正老师在《狐狸和乌鸦》一课中设定了三个目标。

    1.认识“洞、肉、叼”等生字,能依据字帖,准确规范书写。

    2.正确读课文,把握内容,会讲故事。

    3.理解寓意,发挥想象,会演课本剧。

            新课标对第一学段的识字要求是:“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基本的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努力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目标1符合以上要求。

           “阅读与鉴赏”方面的要求是:“1.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认识课文中出现的常用标点符号,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3.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他人交流。”

           目标2符合以上要求。

           “梳理与探究”方面的要求是:“对周围事物有好奇心,能就感兴趣的内容提出问题,结合其他学科的学习和生活经验交流讨论,尝试提出自己的看法。”

            目标3符合以上要求。

           新课标对于“发展型学习任务群——文字阅读与创意表达”的教学提示中提出了“在主题情境中,开展文学阅读和创意表达活动;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朗读、复述、评述等方法学习作品,鼓励学生在口头交流和书面创作中,运用多样的形式呈现作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引导学生成长为主动的阅读者、积极的分享者和创意的表达者。”

           于老师的教学目标中让学生读课文讲故事,通过想象演课本剧充分体现了“文字阅读与创意表达”的活动要求,培养了学生的创意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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