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围绕核心素养确立了九条课程总目标。除了第一条与课程性质有关以外,其余八条分别对应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
第一条是根据语文课程性质,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层面提出的目标。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条目标是总领目标,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语文课程目标的重中之重。但他又必须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完成,而不是说教加强的。它贯穿语文学习的始终,而不是阶段性的,突击性的。它落实在语文学习的具体内容中,而不是外加的。
第二条侧重文化自信中的。文化自信中的文化是中华文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从课程角度说,语文课程最基本的学习对象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其作品。是语文课程中文化最基本,最主要和最终的落脚点。鉴于此课程目标的要求包括态度的热爱,行为上的感受,认识和汲取,最后要求通过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达成建立文化自信的目标。第三条侧重文化参与和文化视野,关心社会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和组织校园社区的文化活动,发展,交流,合作,探究的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感受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精华。
第四五条主要对应核心思想中的语言运用。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去理解这一课程目标,第一,他明确了义务教育,语文学习和语言文字有关的具体内容。第二,它特别指向学习方法的掌握和学习习惯的养成。第三,他特别强调一些可测性教育的素养目标,如语感。
第五条侧重阅读与表达。第六七条主要对应核心素养的思维能力。形象思维需要借助鲜活的事物,而有时学生会对身边的事物视而不见。所以这一课程目标把提升形象素能力分为两步,首先是积极观察,感知生活。其次是发展联想和想象。通过联想和选项激活思维。
第八九条主要对应核心素养中的审美创造。这一课程目标对核心素养,审美创造的审美对象,语言文字及作品分别进行了阐述。第九条侧重多种媒介的利用和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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