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本书时,我对它充满了期待,因为作者余华的名气,更因为多年前看他作品《活着》时给我的触动。实际看完这本书后,发觉它对得起我这份期望,确实是一部值得推荐阅读的小说。
《圣经》里說過,“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相信很多普通百姓都有这种错觉,不对,是都有这种感觉。现在社会流行一个词叫“阶层固化”,说得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穷可能真的就成为了一种宿命,就算你不认命,命也会认你。
《许三观卖血记》的主角是许三观,典型的小人物,一个在工厂上班的普通送蚕工,许三观大概出生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小说写了他的家庭在新中国的大历史背景下发生的故事。
夫妻有三个儿子,除了大儿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存疑外,生活原本还说得过去。随着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收去炼钢,又碰巧赶上三年自然灾害,一家人的日子陷入到绝境,喝粥也只能控制在一天两顿的频率。所谓天灾,有时候又和人祸有着剪不断的联系,只是人不愿意承认罢了。
人的生存本能决定了,在面对生活绝境时,为了活下去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许三观开始更频繁的卖血。他最初卖血是为了娶到媳妇许玉兰,后来为了救治病重的儿子,为了讨好儿子的领导,为了替儿子赔偿债务,他持续不断地卖血。
小说的语言朴实无华,但用朴实无华的语言组成的文字又能令读者觉得意蕴深远、回味无穷。人很难是完全独立自存的个体,必须将人放入他所处的环境中,也就是所谓的“人在情景中”,我不知道许三观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去面对他所处的世界,他同时具有人性的弱点和光辉,他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小市民,一个蚕厂工人。
他会记恨于自己老婆被别的男人强奸过,以致于大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都不知道;他也会在婚后出轨,有意无意之间就上了工厂女同事的床;他除了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日后的无数次卖血都是为了孩子们。
文革中,妻子许玉兰受到不公正对待,贴大字报被形容成“破鞋”、“烂货”,还被剪成阴阳头批斗很久。这时许三观仍然在孩子们面前维护他们母亲的形象,而不是夫妻反目 父子成仇,并且对她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最艰难的时候全家紧紧团结在一起同渡难关。
尽管小说看起来让人心情比较沉重,但是结尾不失为幸福的,三个孩子长大后组成了自己的家庭,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和妻子到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这两样是他以前每次卖完血必吃的,据说一个可以补血,一个可以活血。人活着总要有一些温暖时刻存在,去抚平生活带给我们的创伤,不然日子可能就真的太苦了。
还好,小说就这样在平淡的叙述中结束了,我安心合上书闭起双眼。我害怕还有下文,因为卖血,听说有许许多多个“艾滋村”,当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加入到卖血者的行列,抽血者共用针头导致献血者成批感染肝炎、艾滋病,受限于医疗水平,结局之凄凉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也不为过。
行一推荐指数: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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