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莫泊桑的文风是承自福楼拜的,特点就是简练。凡是简练的小说,重字面意思效果会更好,也就是说,不需要我们为之想太多,作者是怎么写的,就怎么看、怎么信就好。其次,莫泊桑写小说之际,正是法国大资产阶级当权,民众爱慕虚荣的时期。注意“爱慕虚荣”这个词,以《项链》为例,故事主角玛蒂尔德,为什么要借项链?因为她爱慕虚荣,项链原主人为什么要买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因为她也爱慕虚荣,因此整个上流社会都是浮夸、虚伪的风气,这种风气下,只会有人讲利益,不会有人讲道德,这才是符合纸醉金迷社会风景的逻辑。最后,我综合刚才的两点,说一说对这篇短篇的看法。
先说结论,《项链》的故事到了玛蒂尔德借钱买真项链去还别人起,就失去真实性了,在我看来这部短篇小说不算莫泊桑最好的短篇,因为它失真了。失真之处还不止一处,一、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这么会无条件借真项链给别人?在一个利益至上的社会,这么会没有任何抵押的情况下就借钻石项链给别人呢?这不符合人群特点。二、玛蒂尔德丢了项链,怎么会想到还呢?一次贵重物品的丢失,只会让吝啬的人更吝啬,自私的人更自私,这并不构成让虚伪的人脱离虚伪而变得高尚。如果女主就是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是断然不会还项链的,更不可能自己节衣缩食,过了十年的苦日子来赚钱还。如果女主不是爱慕虚荣之人,她是没有理由频频出入晚会并借别人项链装扮自己的,二者都不符合发展逻辑。三、项链原主人不可能看不出被还回来的项链变成了真的,这更令人难以置信,一群自诩尊贵的人,可能会被假货蒙骗,但不可能不识真货。那么女主还项链之举,符合逻辑的后果应该是项链主人看出了钻石项链由假变真的,她不可能在自己看出来的同时还能和女主做朋友。
当然,短篇小说要的不是严谨,而是通过小说的转折呈现某些意义,毫无疑问,莫泊桑做到了意义层面的揭示,让每个读者都会为他的故事拍案叫绝,但是正如我第一段所言,莫泊桑承自福楼拜的简练,就要求读者根据字面意思去理解故事情节起承转合即可,无需过渡解读,所以,从小说构思上看,莫泊桑的《项链》是成功的,但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权贵而言,无疑起不到什么效果,毕竟他们贪婪的本性会显而易见的给出答案:自己根本不可能借给别人一条真的钻石项链。也不可能有同好之人会还别人一条真的钻石项链。
仁不带兵,义不行贾,乃某些群体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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