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魅力
我记得,我买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在集市上买的。当时,我应该是在读小学三年级,已经可以看课外书了。
那老板,卖的是一本本的旧书,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收购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我就围上去,也有很多人在翻看。我挑了一本,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五块,我就给了。好像那是我当时身上所拥有的全部的零花钱,所以记得很久很清楚。到高中的时候,我做整理,也还翻到那本旧书,无意看到书背后的定价,0.23元,我不仅感慨自己的嗜书好(第四声,去声)看,也感叹真是奸商啊。不过那本书我到底是看完了,也不算是血本无归吧。
我记忆中,小时候,我看最多的是小人书,我很少买的,都是堂姐堂哥的。大一点就去拿小舅小姨的课外书来读。如果以现在的目光去看,那些书确实写得很粗糙,远远不如我的那些文友所写的文章。但那个时候,我也是读得津津有味的。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一个人,如果有读书的心,即使所读的书不是那么优秀,也总可以看得进去,也总可以看得有滋有味。
人的头脑有脑补的功能,这一点,应该是正确的,应该是不可以否认的。在看书时,情节不全的,头脑会自动补全它;过程不全的,头脑会自动补全它;观点不全的,头脑会自动补全它;思想不全的,头脑会自动补全它;文字不全的,头脑会自动补全它。这就是脑补。
而文字,有组织的文字,可以启发人的头脑,让人的头脑发挥脑补的功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
所以写文章,可以适当的留白,更能挖掘出文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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