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小心把手指弄碎一点点,于是儿子就说今天早饭他来做。
果然,早上听到儿子起床声音,一看才7:10,平时都是我做好早饭他才起来,都在8:30以后。
听着他在厨房忙乎了好久,我只管在房间听着英语,大约一个小时后,他叫我吃早饭了。
看看儿子做的早餐果然和我的风格不一样。
最明显就是他切的刀工比我细,也不亏他在饭店给厨师打下手兼职工作。昨天晚上他切个西瓜,也是比我切的好很多。
看来,偶尔给孩子机会露一手,也是很好的,尽管我这个当妈的,现在挺愿意给儿子每天做好一日三餐,他只要坐上餐桌吃就可以。我这是因为在前20年,没有给儿子好好做饭,在补课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