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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夜色温柔》菲茨杰拉德

读书笔记:《夜色温柔》菲茨杰拉德

作者: 漫游在云海的鲸鱼 | 来源:发表于2021-02-10 17:14 被阅读0次

    【原创】求知若渴,虚心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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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 导言
    • 献辞
    • 卷一
    • 卷二
    • 卷三
    • 我的点评

    导言

    【我的书评】
    我就知道这肯定是一篇论文。你看看这文章布局的格式,这里的文字读起来的晦涩程度,这引用文献的方式,全都指向了一件事实,这部小说的前言用的是一篇论文。中途看见排版这么乱,读中文和英文混杂的文本的变扭差点儿都想立刻折反换个译本了。还好坚持下来读完了前言,资料整理得还是挺详细的,有些启发点。

    他获得了让他感触颇深的素材:泽尔达的精神崩溃和他自身状况的恶化。他在继续创作这部必须为他重振名声的小说时,有一大箩筐的痛苦情绪可以利用。

    他记下:“小说的情节已经想好,结构已规划,不会再长时间地搁浅了。”这个规划包括16页的故事汇编、人物速写、表格,以及工作时间安排。

    这部小说应达成以下目的:展现一个天生的理想家,一个被惯坏了的牧师,由于各种原因,屈服于中上层阶级的理念,在登上社交界顶峰的过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和才华,开始酗酒,放浪形骸。背景之一是有闲阶级在其最风光+最耀眼的时代,就像墨菲一家。

    主人公是像我自己这样的一个男子,出生在一个由中上层资产阶级落入小资产阶级的家庭,但所受到的教育仍然花费不菲。他拥有一切天赋,在耶鲁度过的岁月相当成功,但也不完全成功,却还是得到了罗德奖学金,最后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取得学位+用一笔遗产出国到苏黎世学习心理学。26岁时的他,前途似乎一片光明。然后他爱上了一位女病人,她由于年轻时的一桩事件,对于男性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杀人狂倾向。除此以外,她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放荡女。

    在战争中非现役服务了一年之后,他回来和她结婚,疯狂地爱着她,为了将她完全治愈而全身心地投入。她出身于贵族家庭,父母一方来自美国,另一方来自欧洲,她年轻、神秘、可爱,是一种新的性格。他将她治愈了,方法是声称让她达到一种稳定。他相信当下的秩序,而这种秩序其实他并不拥有,他事实上是一个相信共产主义的自由理想主义者,是一个叛逆的道德家。但他多年以来生活在恩惠当中,生活在资产阶级中,把他给惯坏了,他结婚的时候,是个内心分裂的男人。在战争当中,他开始喝酒,婚后继续偷偷地喝。照顾她的难度超乎他的想象,他内心越来越支离破碎,但外表一直保持着一副完美的容貌。

    他在社交场合魅力四射,登峰造极,而内心却变得堕落腐朽;就在这当口,他在里维埃拉和一位年轻女演员相遇,她爱上了他。对于这件事的一切后果,他尽量克制住自己不要害怕,而将他四分五裂的内心暂且拼合在一起的,也只有他外表的美好了。

    他也知道,他对她的爱,比不上自己曾经对妻子的爱。尽管如此,情感克制的效果就是,在他偷偷酗酒,过另外一种他自己的生活时,驱使着他去勾引他遇到的所有女人。对于这另一种生活,他的妻子并不知情,或者说至少他以为她不知情。他有一次离家,在罗马和那位女演员在一起,他们的这场婚外的恋情令人失望,而且来得太晚,那次他还被警察毒打了一顿。回到家,他发现她并没在休养,却实施了一场谋杀,他怀着一腔厌恶,设法帮她掩盖,而且成功了。然而,这却向他表明,游戏结束了,他必须上演一出激烈的深沉忧郁的举动,来拯救她,因为他正在失去对她和他自己的控制。

    他和一个非常强有力+魅力十足的男子有着点头之交,认识一段时间以后,他现在故意要将他和他妻子带到一起。当他内心怀着嫉妒和痛苦的时候,他发现这件事已经撮合成了,然后他离去,心里知道自己已经将她治愈了。他将疏于管教的儿子送去苏俄,在那里接受教育,自己回到美国,做个庸医。这样他既在他的妻子身上实现了他的中产阶级的感伤主义的想法,也在他的儿子身上达成了他的理想,现在他自己就是一具躯壳,只要在旧有的秩序下活下去就行,别的什么都不要紧。

    女主人公有一点外国血统。15岁时被自己的父亲强暴,是在很特殊的情况下——待定。她随之崩溃,进了诊所,16岁的她在那里遇到了比自己大十岁的年轻医生,即男主人公。只有她对他的移情才能救她——当这不起作用时,她就会恢复杀人狂倾向,试图杀死男人。她很纯真,读书很多,但没有实际经验,也没有自己的方向,全靠他的给予。

    从其他类目下选取气氛、精准度和素材,注意不要犯精神病学和医学上的低级错误,但也不要炫技卖弄。只要用关系最不紧密的事实暗示就可以了。不要变得像医生的故事。

    小说的主题写菲茨杰拉德如何荒废自己才华,这是由理查德·戴弗医生的职业生涯来表现的,他代表着菲茨杰拉德的自我判断和自我批判。塑造戴弗这个角色是相当复杂的,因为菲茨杰拉德同时将自怜和自卑注入了他。

    一言以蔽之,他是被有钱人给毁了;但令他崩溃的真正根源是他需要被人爱,被人仰慕,这驱使着他恣意挥霍自己的情感资本。戴弗医生治好了他的病人兼妻子,却牺牲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菲茨杰拉德在小说中治好了泽尔达的不治之症,他这样做,可能是试图宽恕自己,减轻自己因为妻子的疯病而感到的内疚——同时也是在惩罚自己的挥霍浪荡。

    除了《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菲茨杰拉德从来没有写过一部直接取材于真人真事的小说。然而,他的确一直从真实生活中萃取他的一些人物——有时候写得和真人很接近。

    这部小说是历经多道草稿才最终完成的。写作时,菲茨杰拉德一贯用的是铅笔和无行线的法律文件纸。

    他的秘书将写成的章节打字成稿,一份原稿(预留三倍行距以便修改)加上两份复制稿。菲茨杰拉德在原稿以及单份或双份复制稿上进行修改。然后最佳的修改版本将被重新打字,修改过程还会继续。在每一个阶段,菲茨杰拉德都会对文字进行修改润色,使句子变得紧凑,并更换用词。秘书回忆道:“他清醒的时候,工作状态很不错,非常顺利。他很自觉,一般连续写作两个小时,然后停下,稍后回来再继续。他喝酒的时候,就坐不定了,会从他的办公室里走进走出。”

    《夜色温柔》取自济慈的“夜莺颂”。菲茨杰拉德称自己每读一遍,必哭一次,这个题目让菲茨杰拉德感到满意。

    《夜色温柔》及其引语(“我已经和你在一起!夜色那么温柔……/……不过这里却没有别的亮光,/除了有一线天光被习习和风吹过/灰暗的绿荫与迂回曲折的苔径。”)唤起了那种弥漫在菲茨杰拉德的罗曼史中的失望情绪。济慈的诗所表达的是试图逃脱痛苦的现实,结果又重回不幸。这首诗的最后几行表达了狄克·戴弗在小说结尾处怅然若失的心境:“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那歌声去了:——我是睡?是醒?”

    《夜色温柔》的开场是1925年夏天的里维埃拉。年轻女演员露丝玛丽·霍伊特在那里遇到了一对极有魅力的美国夫妇,迪克和妮珂·戴弗。戴弗家的交际圈内有一位酒鬼作曲家,艾贝·诺思;还有汤米·巴尔班,美籍的法国雇佣兵,此人爱上了妮珂。露丝玛丽则为迪克所倾倒。一段倒叙道出了原委,迪克和妮珂·沃伦结婚时,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精神科医生。妮珂是一位富裕的精神病人,曾被自己的父亲强暴。作为她的丈夫和医生,迪克越发感觉难以坚持自己的专业观点,疏忽了研究工作,妻子的财富也同时助长了他奢侈的生活作风。用沃伦家的钱,他成了瑞士一家诊所的合伙人,但最后被迫离开,原因是他对工作已经不再专心投入——酗酒就是体现。在一趟罗马之行中,他与露丝玛丽圆满了两人的关系,后因酒后争斗而被警察殴打。1929年,戴弗一家重返里维埃拉,迪克酗酒更凶了,而妮珂也离他而去,投奔了汤米·巴尔班。迪克试图在美国重操旧业,但最终成了一个碌碌无闻的小镇医生,湮没在人海中。

    在记叙迪克·戴弗走向没落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也在试图解释自己从1925年开始的意志消沉。他认识到,造成两个人这种情况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对性格的一种浪漫观念。迪克“他常常想他要做个好人,和善、勇敢、睿智,可是这一切很难。要是可行的话,他也要为人所爱。”

    迪克的敏感神经在他遇见妮珂之前就已经有了——就如同在遇见泽尔达之前,菲茨杰拉德的性格就已经形成了。做出和尼科尔结婚这一决定,并不是因为沃伦家的钱,然而她的钱最终却消磨了他对工作的专注。他娶她是出于他需要有人对他有所求,需要有人派他用处。但迪克的慷慨并非毫无私心,因为他需要那种由他激发的“情感的狂欢”。

    他对露丝玛丽的迷恋清晰地指明,在小说开场时,他恶化的进程已经相当深入了。他引人爱慕,其代价便是不断耗费他的精力,而勤奋的男人本该把这能量留给工作。妮珂的力量不断上升,而他却是在走下坡路,当上升下降两条曲线交汇时,迪克做出了职业决定,让他的病人兼妻子“出院”。妮珂已经准备好了分手,但迪克迫使她宣告她的独立:“病案真正结束。戴弗医生终于自由了。”

    迪克·戴弗的恶化看得让人心里很不好受,因为他是被他性格中那些原本或许可以使他成为伟人的元素给毁了。他的雄心壮志逐渐萎缩成了“致命的愉悦感”。

    两期连载之间的30天时间使得小说的结构——包括时间先后顺序的断裂,以及第一卷和第二卷之间叙述视角的转换——变得模糊不清。菲茨杰拉德怀疑有一些评论家是看了连载以后才做的评论,所以力劝他的朋友们重读小说的全本。

    作者试图为作品的部分失败辩解,必定是荒唐可笑的——但我真的希望你,还有其他人,都能读到全书,而不是杂志版本,那个版本有些地方是匆忙拼凑起来的。比如后半部分的外观,现在已经精致得多了。

    编辑说,与他共事过的作者中,唯独菲茨杰拉德一人,喝醉了酒,还能把文字修改得更好。菲茨杰拉德一道又一道的广泛修改校正,给校对工作增加了难度。出版成册的书中有几十处拼写错误,也有时间顺序上的不一致,使得迪克·戴弗走向没落的过程变得模糊含混了。

    泽尔达创作的13幅彩绘和15幅素描。画家生平简介中写道:“她的作品是想象力和诗意的结晶,这些特质使她在大战结束后的日子里几乎成了传奇式的人物,而她和她的丈夫则成了爵士时代年轻美国的象征。”她的画作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两幅菲茨杰拉德的肖像。

    泽尔达的画展开展时,她被允许暂离克雷格疗养院。画展的反响令人失望,全部收入只有328.75美元。《时代》(Time)杂志在评论这次“追求名望的最新尝试”时写道:“出自才华横溢而性格内向的画家笔下,这些作品画面生动、具有强烈的节奏感。“

    泽尔达告诉《时代》杂志记者,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自食其力,但这场争取独立的尝试失败了。

    关于写作素材的争吵令菲茨杰拉德一家十分不快,所以泽尔达直到《夜色温柔》连载时才开始读这部小说。就小说开始连载,她向菲茨杰拉德表示祝贺,并于4月从克雷格疗养院给他写了一封信:
    这本书相当宏大。诗意的散文语言具有力量,使得振奋的情感一直延续,而角色面对着比他们所诠释的人生更为强大的力量,只得屈从,这都非常感人。目睹一个人原本对其个人意志深信不疑,而最终屈服于无常世事的安排,让人潸然泪下。这就是一本好书的目的所在,而你写的正是这样一本好书——那些面对自己显得无助的人们,那优美的散文语言,显而易见,对于这两种表达的信念是坚定的。这是一部诚恳、质量上乘的书,是一份首创的文学贡献,将在今后数年内成为作家们的关切。


    献辞

    我已经和你在一起!夜色那么温柔,
    ……不过这里却没有别的亮光,
    除了一线天光被习习和风吹过
    灰暗的绿荫与迂回曲折的苔径。
    ——《夜莺颂》


    卷一

    1

    那母亲的一张脸庞风韵犹存,可是不久就会出现老人特有的斑块,她的神情既恬静又敏锐,令人觉得愉快。不过人们的视线很快便会转到她女儿身上。她那粉红色的掌心似乎具有一种魔力,脸蛋红彤彤的,可爱得很,就像小孩晚上洗完冷水澡后脸上泛出的红晕,她那秀美的额向上缓斜到发际,浅色金发分成刘海、波纹和发卷儿,像盾形纹一般缭绕在它两旁。她的眼睛又大又亮,水汪汪的,神采逼人。她的脸色红润,是年轻强壮的心脏跳动时泛出来的颜色。她的身体仍然微妙地徘徊在幼年时代的边缘上——她差不多十八岁了,虽然近乎长成,可是稚气未除。

    海天在她们脚下交织成一条细长灼热的线条。

    母女俩讲得兴高采烈,可是显然没有一个话题,——事实上,任何话题都会令她们厌烦。她们要的是高度的刺激,倒不是为了神经疲惫,需要振奋,而是像理应享受假期的获奖学童那样怀着一种热切的期待。

    在旅馆里,那女孩用法语订妥房间,讲得很流利,可是音调不够抑扬顿挫,就像背诵出来的。她们在楼下安顿下来之后,女孩朝洒下耀眼阳光的落地长窗走去,再走了几步便到了与整个旅馆齐长的石砌阳台上。她走起路来姿势像芭蕾舞演员,臀部绷紧,瘦小的背挺得笔直。阳台上,炎热的阳光吞没她的影子,她连忙退了回来——光线实在太亮,不能眺望。

    他们那十来个孩子在浅水里追逐毫不怕人的鱼,或者在阳光下裸体躺着,身上抹的椰子油闪烁发光。

    露丝玛利走到沙滩上,一个十二岁男孩从她身旁跑过去,兴高采烈地狂喊着,一头跳进海里。她感觉到周围陌生的脸都在对她端详,便脱掉浴袍,也跟着下海。她先脸朝下浮了几码,发现水很浅便挣扎着站起来,向前蹚,一双细腿在水里仿佛缚住铅似的吃力。到了水深及胸处,她回头向岸上一瞥:一个身穿短裤、戴单片眼镜的光头男子,挺出他那毛茸茸的胸膛,缩进难看的肚脐,正在目不转睛地望着她。露丝玛利回瞪着他,他便除掉单片眼镜,让它藏入滑稽的胸毛里去,举起手里的瓶子为自己斟了一杯东西。

    露丝玛利把脸贴在水面上,伸开四肢用自由泳的姿势游向浮台。水涌上来,把她温柔地朝下拉,离开酷热,渗入她的头发和身体的每个角落。她在水里一再翻身,拥抱它,在它当中打滚。到达浮台时,她已经气喘吁吁的,一个皮肤晒黑、牙齿极白的妇人俯视着她,露丝玛利突然感觉自己太白,没晒过太阳,便转身向岸那边漂浮过去。她从水里钻出来时,那手执瓶子、长满胸毛的男子对她说:“我说,木筏后面去有鲨鱼。”他目光呆滞,表示只是为了警告她才这么说的。他装腔作势地走了两步,又替自己斟了一杯饮料。

    讲话的时候,颇有些人对她投来注意的目光,露丝玛利并没感觉发窘而不愉快,不过还是想找个地方坐坐。显然每家人都把阳伞前那块沙滩据为己有;而且彼此不断来来往往,互相对谈,有一种自成为一个小天下的气氛,如果贸然闯入会显得狂妄。再过去,沙滩上尽是石子和干枯的海草,那里坐着的一群人皮肤跟她的一样白,他们躺在小阳伞而不是沙滩大阳伞底下,而且显然不大像土生土长的。露丝玛利在皮肤黝黑和皮肤白皙两群人之间找到个地方,把她的浴袍摊在沙上。

    她就这么躺着,先听见他们的声音,接着感觉他们的脚绕着她的身体移动,他们的身形在阳光和她之间掠过。一只好奇的狗把呼气喷在她脖子上,热乎乎的,令她不安;她觉得自己的皮肤晒得火辣辣的,她听着海浪渐退时微弱的涛声。

    她的泳衣从肩膀上滑脱,露出背部晒得发红的小麦色肌肤,被一串在日光下亮闪闪的奶白色珍珠衬托得十分显眼。

    表面上是耙除沙砾,实际上却在进行神秘莫测的滑稽戏,神情凝重的脸增强了效果,一个极小的动作,一个极不相干的动作都令人觉得极其诙谐,到后来无论他说什么,人们都哈哈大笑。

    她是那种上了年纪的“性格爽朗”的人,根本不受阅历的影响,到哪儿都能和年轻人打成一片。


    2

    【我的书评】
    这文风充满了美国味道,无论是人物之间的对话,还是起承转合的方式,甚至于对景物那种油画式的浓墨重彩地描绘,都让中国读者仿佛能够瞬间置身于异邦。

    先生深深吸了一口气,跳到浅水中,开始挥臂做出生硬的动作,拍打地中海的水,显然是想来个自由式——他吸的那口气没了,站起来四下一瞧,露出惊讶的表情,发现自己仍瞧得见岸上。

    她的两眼像照相机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女人的脸,过了一会儿,她转身很冲动地问露丝玛利。


    3

    她母亲是她最知己的朋友,曾经不遗余力地指导她,这在戏剧界并非罕见,不过尤其特别的是,艾尔西·斯培尔太太教诲她女儿并不是为了补偿自己的失败。她对自己的一生并不感觉辛酸愤怨——曾经有过两次美满的婚姻,两次守寡,每次都加深了她那种愉快淡泊的人生观。她的一个丈夫是陆军军官,一个是军医,两人都曾经对她产生过影响,她则努力想将这两种影响原封不动地留给露丝玛利。她并不纵容露丝玛利,露丝玛利变成脑筋很清楚的人——她也不辞辛苦,使露丝玛利培养出一种理想主义观,此时这种观念是针对着自己,并且从妈妈的眼光中看世界。所以露丝玛利一方面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受到母亲的和自己的双重防御保护,另一方面她很成熟,不看重一切琐碎肤浅、容易得到且俗不可耐的东西。不过她拍电影突然成名之后,斯培尔夫人觉得时间到了,应该在精神上不让她再依赖自己。

    【我的书评】
    中国人更能耐得住寂寞,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劳作中消耗生命,而美国人似乎更喜欢冒险,一天到晚都在追求刺激,女孩子们的思想观念也更加开放,我想这应该是他们的祖先当年来美洲大陆淘金所遗留下来刻在基因里的精神吧,这种充满勇气追求冒险的精神在美国大片中到处可见。


    【原文】
    午餐后,母女二人都忽然变得无精打采,这是美国旅客在安静的外国地方常有的情形。没有什么刺激,没有人呼唤她们,别的人也没有忽然想到她们,没有纽约那种喧嚣热闹的嘈杂声,她们觉得生活在这里中断了。

    外面一阵清风把热气吹得四散,使它从树缝间和百叶窗缝里一阵一阵地传进来。

    这位老爹身穿浅褐色咔叽衣服在问讯处闲荡着,对她看得两眼发直,然后忽然记起自己上职务应具备的礼貌。她搭上大客车跟着两名服务态度殷勤的侍应生到火车站去,对他们那种毕恭毕敬、默不作声的态度感觉很窘,很想怂恿他们,“尽管说下去,开心一下。我毫不介意。”


    4

    他显得和蔼潇洒——从他的声音可以听出他一定会照顾她,再过不久,他会为她开辟新天地,使她有接二连三而来的无数美妙的可能,他介绍的方式十分高明,并没提起她的姓名,却让她轻易知道人人都明白她是谁,不过都十分尊重她的私生活——自从她成功之后,除了同业以外,还没有人对她如此有礼貌。

    【我的书评】
    有的人的长相感觉就是上帝随便用斧子劈了一下,只需要两个眼睛 一张嘴巴有个大致轮廓就可以了,然后一句“完工”就把这个劣等雕塑作品赋予生命丢到人间。而有的人的长相却精雕细琢,像是被上帝精心打磨的一件艺术品。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恐怕就是看当时造物者心情状态吧。


    【原文】
    她的脸本可以用世俗眼光中的娟秀来形容,但是上帝创造她的时候,先是把她的脸塑成超人型,轮廓和斑纹都来得鲜明,仿佛五官,秀额的饱满和肤色,以及我们认为与脾气和性格有关的一切都是带着罗丹式的意图塑成的,后来却朝娟秀方向雕凿,直到稍微一失手便削弱了力量,降低了气质。雕凿者对她的嘴更是费尽心思,是如同杂志封面女郎那样的弓形唇,可是也跟脸的其他部分一样,另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概。

    她的头脑还没成熟,并不去臆测他们彼此之间有什么关系,她只关心他们对她的态度,但是她察觉有一种愉快的相互关系罗织着他们,心想他们似乎玩得很高兴。

    她对那三个男人逐个地看,似乎想要暂时把他们都据为己有。这三个人各自不同却相貌堂堂;都有一种特别的文雅风度,她认为这是他们天生的气质,过去如此,将来也如此,不受境遇的影响,跟演员对人的言谈举止截然不同,她也发觉他们处处心细如发,跟导演们那种不拘小节的豪迈作风不同。导演们是她生活中的知识分子的代表。她一生所认识的男人只是演员和导演,还有去年秋天她在耶鲁大学舞会上所见到的那一大群参差不一、一般模样、一心想一见钟情的大学生。

    【我的书评】
    年轻的女孩子们充满了稀奇古怪的想法,她们可能粗心大意到连数学题的题目里的关键条件都有漏看,但是当面对自己的追求者的时候,她们的观察能力甚至能够细致入微到对方的汗毛长度……她们可能大大咧咧地忘记了旅游时走过的路或者看着地图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前进,但一旦男朋友有异样行为,她们就像福尔摩斯附体一样能够敏感地察觉到那些细微地蛛丝马迹……还有当你以为她们是女强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的时候,她却突然躺到你怀里像个小孩子一样地哭了。


    【原文】
    这三个人可不同。巴班的礼貌稍差,比较爱怀疑,爱藐视。他的态度拘谨,甚至于刻板。阿贝·诺斯外表上很觍,可是实际上极端幽默,令她感到有趣又迷惑。她秉性严肃认真,因此不相信自己能给他极深刻的印象。

    这三个人可不同。巴班的礼貌稍差,比较爱怀疑,爱藐视。他的态度拘谨,甚至于刻板。阿贝·诺斯外表上很觍,可是实际上极端幽默,令她感到有趣又迷惑。她秉性严肃认真,因此不相信自己能给他极深刻的印象。可是狄克——他具有一切优点。她默然倾心于他。他的肤色晒得泛红,从胳臂延伸到手背的短短的一层汗毛也是泛红的。他的蓝眼睛冷静有神。鼻子有点尖,一看就知道他是在看谁和对谁讲话——这实在是一种讨人喜欢的殷勤,因为现在还有谁对我们看?——只不过是好奇地或冷然地对我们睨一眼便算了。他的声调总带着一点悦耳的爱尔兰口音,能说服整个世界,但她觉得他内心坚强,能够自制自律。这些也都是她的美德。啊,她选上了他,而妮珂抬起头来,看到她选上了他,还听到那声因为他已经是有妇之夫的轻叹。


    5

    虽然手持着香槟酒杯,可是酗酒时那咄咄逼人的气焰已经没有了。他似乎很荏弱苍白。

    他走出来的时候,头发湿湿的,瞧着露丝玛利,仿佛初次见到她,他忽然热泪满眶。“我没写完我的小说。令人心痛的就是这件事。你不喜欢我。”他对露丝玛利说,“可是那没办法,我主要是个文人。”他带着微微失望的音调并沮丧地摇头。“我一生做过许多错事——好多错事。但从某方面来说,我也是一个极出名的——”他不说下去了,吸了一口已经灭掉的香烟。“我倒是喜欢你,可是认为你不该跟人决斗。”“对,我应该揍他,可是现在已经成了定局。我竟让自己卷入我不该卷入的一件事。“糟的是是我自己提议决斗的——要是维奥莉不开口,我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自然我甚至于现在都可以一走了之,也可以坐着不动,以嘻嘻哈哈的态度看整件事——可是这样做,维奥莉大概会永远看不起我。”他喝了一大口白兰地,把扁酒瓶放进口袋里,以几乎是凶暴的样子说,“要是我把他打死了,会怎样——会入狱吗?”


    6

    【我的书评】
    男主真厉害,能够克制自己的情欲不对这个小女孩下手。换我的话,我真心做不到那样,我估计自己应该会和大多数男人一样脱下正人君子的外皮,化身为大灰狼冲到床上“吃”掉这个小女孩吧,毕竟她这么美,在浓烈的占有欲冲击下我的理智早已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对性的渴望。


    【原文】
    他迈开一步朝房门走去。她抬头瞧他,丝毫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意,接着又瞧见他,向前走了一步,像电影里的慢动作似的,掉过头来再看她一眼。她那时候真想搂住他,要整个吃掉他,要他的嘴,要他的耳朵,要他的衣领,要围困他,要吞没他。她看见他的手落在门的把手上,这才死了心,颓然倒在床上。


    7

    她以为他们都是索然无趣,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种人,或是粗鲁不文、醉醺醺的人,喋喋不休、令人厌烦的人。

    他们走上楼——楼梯有五层之多,在第一个楼梯平台处,他俩停下来接吻。她在第二个楼梯平台就谨慎了,到了第三个更加谨慎。再上去一个——一共还有两个——她走到一半停住了——像蜻蜓点水似的跟他吻别。在他的怂恿之下,她又陪他走到下面那个平台去待一会儿——然后又上去,一直朝上走,最后两人互相把手沿着栏杆的对角线伸过来,指尖碰到指尖,然后慢慢分开。狄克下楼去安排晚上的事——露丝玛利则跑回房间去给母亲写信;她有点良心不安,因为她根本一点都不想念她母亲。

    【我的书评】
    海明威在他自杀前写的最后一部作品《流动的盛宴》中,对菲茨杰拉德有这样的评价:“他的才华是那么的自然,就如同蝴蝶翅膀上的颗粒排列的格局一样。他不知道自从何时这些被洗刷掉和破坏,他开始明白不可能再次起飞了……” 在出版《了不起的盖茨比》九年之后,菲茨杰拉德完成了小说《夜色温柔》,他喜悦且谨慎地请挚友海明威写书评,可是海明威不屑一顾,认为这是一部平庸之作。菲茨杰拉德一蹶不振,再也无法重现当年在文坛的光华绝代,他迅速沉沦,直到一九四零年冬天潦倒死去。

    《夜色温柔》共三卷,我读第一卷的时候觉得很枯燥,在阳光灿烂的海滩,女演员露丝玛丽倾心于有妇之夫狄克,在一场又一场的宴会中,露丝玛丽毫不掩饰地对狄克展示爱意,狄克游离不定,在对妻子妮婀忠贞和对露丝玛丽青春诱惑之间平衡,最后还是回到了妻子妮婀身边,可是在热烈的阳光下,情感的裂缝显露无疑。第一部很难读进去,菲茨杰拉德在竭力创造,可是他在某一方面不擅长,比如政治,比如对宏大叙事的构建,都显得很吃力。他拥有丰富的文学技巧,接纳了福克纳意识流的写法, 可是小心翼翼的尝试并不讨好,反而是属于自己的精妙文笔,才让人认出这位天才之光。


    卷二

    1

    可是倘若狄克的回信由于什么原因耽搁了,她就立刻着急得很——像爱人那样着急:“也许我把你弄腻烦了,”或是:“恐怕我过于不自量力,”还有:“我晚上总是想到你病了。”实际上,狄克是患流行感冒而病倒了。他病愈的时候,人很累,除了官方信件之外,其他信件一概不复。

    妮珂的世界已经粉碎了,不过那只是个脆弱的、刚造成不久的世界;她的情感和天性继续挣扎。一小时前,她不是站在大门口,满怀希望,像腰带上饰着花束那样得意吗?

    虽然在登山途中不可摘花,花却伸入车窗来。蔷薇随着缆车慢腾腾的动作,耐心地掠过每一节车厢,最后终于放弃,弹回原处。这些花枝一再掠过缆车。

    【我的书评】
    女孩子的表情丰富多彩变化多端,但无论是欣喜的 伤心的 生气的 坚定的,只要是属于喜欢的那个的女孩的表情,就都很可爱。


    【原文】
    妮珂一想到自己会像根羽毛飘飘然落下而不会像铁锤那样垂直坠落,脸上不禁露出欣喜的神色,她的表情变化多端,真值得一看——有时候,拘谨地羞人答答,装腔作势,做鬼脸儿,指手画脚——有时候神情黯然,流露出旧日的折磨,连指尖都变得端庄。

    【我的书评】
    我想起了晚上在学校泛黄的路灯下和女友接吻的场景,记得自己从没有感觉过像她的嘴唇那么幼嫩的东西,记得雨像她那柔和光洁得像瓷一般的脸上为他流的眼泪……


    【原文】
    她有那股要跟所有新结识的男人讲话的冲动,仿佛自身被一根没有弹性的系绳拴着,因此认为不妨越快到系绳的尽头越好,她像所有那些坐立不安的高个子处女一样,不断跷起二郎腿,然后松开,接着又跷起。

    没关系,她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永远是个行为古怪的人,这你没法子改变。

    这种大胆顶撞和有权侵入他私生活的暗示,令他大吃一惊。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一直落下她胸口,她凑近时,紧身胸衣绷在心口上。他感觉到她年轻的嘴唇,她的身体偎依在那搂抱着她的越来越有力的手臂上,舒了一口气。

    他搂抱她,吻她;她则更向里偎依,让自己的嘴唇沉溺在恋爱中,同时却得到了慰藉和胜利,这对她是新的感觉;而他则感谢自己找到了存在,哪怕只是她水汪汪眼睛里的一个映像。

    这只不过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可是妮珂现在对他有更大的控制力而且控制得很牢;她对他卖弄风情,故意走开,吊他胃口,就像那天下午他坐缆车悬在半空一样。她觉得:这下子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发觉他多么自大;他以为爱对我怎样便能怎样;啊,真妙!我把他弄到手了,他是我的了。现在按照步骤引身撤退,可是个中滋味那么甜蜜新鲜,她犹豫了,很想尽量享受一切快感。

    我还记得我那天站在花园里等你,双臂抱着自己像个花篮似的。我当时的感觉是如此——以为自己充满柔情蜜意——等待把那花篮奉献给你。

    他在她肩上呼吸,一再把她转来转去,她吻他几次,每次逼近的时候她的脸就显得很大,她的手搭住他的肩膀。

    “雨下大了。”忽然湖对面遍植葡萄的山坡上传来轰隆巨响;是在向一块块挟带冰雹的云层开炮,想把它们轰散。人行道上的灯灭了,跟着又亮起来。然后暴风雨疾至,先是从天空落下,后来再从山间变成急流,循经道路和沟渠哗啦啦地冲下来;天黑得可怕,电光凶猛,闪电大作,雷响得仿佛要震碎这世界,具有破坏作用的残云掠过旅馆,山与湖都不见了——旅馆则慑服在惊天动地的声响、混乱和黑暗中。

    他们从湿雾中走出来,门砰然作响,站在那里一面呵呵笑,一面激动地颤抖,风呼呼地从他们耳边吹过,雨落在他们衣服上;这实在很够刺激,舞厅里乐队奏着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声音响亮,乱哄哄的。


    2

    她有一种似乎在等待的神气,仿佛在等一个人说出比她本人更重要的事,一场战役或一次手术,千万催他不得,打扰不得,对方讲完的时候,她仍在静等着,既不烦躁也不着急,坐在一张高脚凳子上翻阅报纸。

    两人那天晚上都辗转不能成眠。一两天之内,狄克将试着把露丝玛利的倩影从脑子里赶出去,省得永远和他纠缠不断,但是目前他没有力量这么做。有时候驱除痛苦比驱除乐趣还要难,如今脑子里完全是回忆,他只好假装若无其事。

    狄克不想讲话——他想一个人独自思量,想想他的工作和前途,这样可以把关于爱和今天的心思压下去。妮珂明知道这一点,只是闷声不响的,有点悲伤,有点带着兽性地恨他,但也想把头偎依着他的肩膀。

    他过得实在很俭省。一个人出门时,永远是坐三等;喝最便宜的酒;对自己的衣服非常当心,如果有时候过于挥霍,便惩罚自己,凭这些他好容易才维持经济独立。

    他在那个大房间盘桓了很久,聆听电钟的嗡嗡响,聆听时光流逝。


    3

    “钱的问题怎样?”他问。佛朗兹把下巴、眉毛、额上皱纹、双手、双肘和肩膀都朝上抬了一下;他把腿尽量朝上团,裤脚管弄得鼓鼓的,又把心提到嗓子眼里,把声音逼到口腔上壁。“问题就是那个!钱!”他哀叹道。“我没钱。卖价是美金二十万。

    月色如洗,狄克看见那女孩把她的雪橇系到前面一辆雪车上。他们挤上自己的雪车,鞭子清脆地一响,马便用力冲开黑暗的空气。一个个奔跑的身影掠过他们身边,雪橇上的年轻人互相推挤,都想把对方推下去。跑的人先倒在软雪里,然后气喘吁吁地追赶雪车,赶上之后精疲力竭地倒在上面;赶不上的,便叹气说他们遭遗弃了。两旁田野非常静,使人觉得舒适,雪橇雪车队所穿过的地方很高而且仿佛永远走不完。乡间没有什么嘈杂声,他们大家都仿佛回到原始时代,在倾听雪地上是否有狼嚎。

    他对贝贝生气了,一面想把气憋在肚里,一面却憎恨她那种有钱人的冷然骄横。要再过好几百年,出头的女性才会明白,只有在面子方面可以找到男人的弱点,可是面子一丢,他就脆弱得不可收拾。

    【我的书评】
    从第二卷开始,叙事回到了过往,狄克·戴弗是一个来自美国中西部的年轻有为的精神医生,在瑞士的苏黎世进行精神病的病理研究。他踌躇满志,立志要出著作,前途无可限量。我们年轻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可以做英雄,壮志凌云,梦想触手可及,只要我们想要,我们就可以拿得到。狄克遇到了精神错乱的妮婀,在治疗过程中妮婀爱上了狄克,夜色温柔,菲茨杰拉德深情地写道:“她的青春气息与秀美使狄克心里的感情越来越有如江河泛滥。她微笑,一个孩子般的动人微笑,就像全世界所丧失的青春都在那里面。”爱情俘获了狄克,婚后,他将全部的精力花在照顾妮婀,妮婀恢复了健康。妮婀是贵族富家女,这场婚事在妮婀家族看来,只不过是利益的交换。他们需要狄克照顾妮婀,但是本质上鄙视狄克,认为他是扶不上墙的阿斗,永远不可能融入上层贵族。狄克起初保持着自己的高傲,他爱妮婀,他拒绝妮婀的金钱,可是他太小瞧金钱的力量了,温柔的腐蚀着狄克的,除了金钱,还有妮婀依附的情感。狄克还是不能做到“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他慢慢失去了梦想,狄克堕落了,他酗酒,不断参与宴会,热情充沛的人变得麻木平庸。妮婀把精神寄托在狄克身上,不断索取狄克的能量,她记得狄克说过,“一个人应该有学问,一旦学问不再有长进了,便和常人一样。”于是她在意邀请函上狄克写的是戴弗先生,而不是戴弗医生,狄克终于褪去了光环,沦为了平庸的凡人。妮婀就像是寄生在狄克身上的植物,她要靠狄克充沛的力量让自己恢复,可是当狄克变得庸俗软弱,妮婀就不再需要他了,她天生是要变,要远走高飞的,有金钱作为鱼鳍或鸟翼,妮婀可以真正猎野食,她回到了自己的阶层,那种冷漠残忍的贵族阶层。狄克深知这一点,他对妮婀说,“妮婀,我不能再为你尽任何力量了,我想我可能患了瘟疫,我不能再使任何人快乐了。”


    卷三

    1

    她在浴室里换上海滩装,脸上的表情仍然硬得像一块薄金属板。可是她驾车折入青松夹道的路上时,气氛变了——一只松鼠在树枝上蹿跳,微风轻拂树叶,远处一只公鸡在啼叫,阳光从幽静的枝桠中渗透散开,后来沙滩上的人声越来越远——妮珂身心松懈,觉得精神一振而且快活;她的思路明朗清楚得像上好的钟——她觉得自己痊愈了,而且是在一种新方式中痊愈的。她的自尊心像一朵浓艳的玫瑰那样盛开,迅速走出那困住她多年的迷宫。她恨那沙滩,恨所有她曾像行星围绕太阳似的给狄克当陪衬的地方。“嘿,我差不多完全好了,”她心想,“我现在差不多独立了,用不着他了。”像个欢天喜地的孩子

    她招呼汤米的态度,仿佛他只是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许多男人当中的一个。他们越过花园走向那把大遮阳伞时,她走在他前面而不是跟他并肩走。十九岁和二十九岁的妩媚女子都同样谈笑风生满怀信心;另一方面二十来岁的虽然最迫切需要异性慰藉,却不能吸引人。十九岁的正是目空一切的年纪,相当于年轻的军校学员,二十九岁的则好像征战后昂首挺胸的战士。

    不过,一个十九岁少女是因为献殷勤的人太多而得到信心,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则得到更巧妙的滋润。她虽然满怀渴望,却很明智地选择她的开胃酒,在满足的时候则欣赏珍贵如鱼子酱的潜在力量,在任何一种情形之下,她都十分开怀,似乎并不想到以后她会因为惊惶、因为怕停滞不前或不敢向前而洞察力模糊了。

    妮珂并不要什么含糊的精神恋爱——她要的是一段“露水姻缘”;她要换换口味。她按照狄克的思路思考时,认清从一个肤浅的观点来说,不动感情而干一件可能危害大家的任性贪欢行为,实在是下流的。另一方面,她责怪狄克造成眼前的局面,并且真心认为这样一个试验可能有治病的功效。整个夏天她见到人们干出他们受诱惑而做的事并未受到惩罚,不禁跃跃欲试——而且她虽然打算不再对自己撒谎,却偏要认为自己只不过是试一下,随时都可以摆脱……


    2

    【我的书评】
    自甘堕落的狄克实际上是痛苦的,他找不到出路,他的善良被道德绑架,这似乎是宗教意义上的自我献祭,贵族社会值得他献祭吗?随着妮婀的康复,年龄、门第、金钱、道德、心计终于斩断了多年的情丝,戴弗医生终于自由了。


    【原文】
    她悄悄地走近,看到狄克在小屋后,坐在崖壁旁一张帆布椅上,她不声不响地窥视他片刻。他在思索,他完全生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从他脸上的小动作,眉毛一掀一落,眼睛一闭一张,嘴唇闭了闭,手动来动去,她看出他在一段又一段地想他自己的往事,不是关于她的事。有一次他握起拳头,弓身向前,又有一次脸上露出痛苦绝望的表情,即使表情消失了,眼睛里还流露出那种神色。这差不多是她生平第一次可怜他——要以前有精神病的人可怜没有毛病的人实在不容易,妮珂虽然常常口头上讲是他把她引回她所抛弃的现实世界,她一直认为他的精力充沛、无穷无尽,不会感觉疲劳,在她忘了是她自己的麻烦促使他这样做的时候,也忘了是她给他造成的麻烦。她现在不再受他控制了,他可知道吗?是他故意要造成这种情形的吗——她可怜他就像可怜婴孩和老人软弱无依一样。

    她走向前去,伸出一只膀子搂住他,和他耳鬓厮磨,说道: “别这么悲伤。” 他冷漠地望着她。 “别碰我!”他说。 她茫然不知所措,闪开了几尺。 “对不起,”他心不在焉地说下去,“我刚才正在思量自己对你的看法——” “何不把这新的分类添加到你书里去?” “我已经想到这点——精神病和精神神经的进一步研究——” “我不是来跟你闹别扭的。” “那你为什么来,妮珂?我不能再为你尽任何力量了。我是在试想怎样挽救自己。” “免得受我传染吗?” “我的职业有时候逼迫我不得不接触有问题的人并和他们为伍。” 这句侮辱的话语把她气哭了。 “你是个懦夫!你把你一生弄得失败了,却要怪我。”

    他没有回答,她开始感受到他智力的支配力,他那种智力有时发挥出来并没有强大的力量,然而总有一层又一层的道理,令她无从打破甚至解脱。她又和它挣扎,用她那双秀丽的小眼睛,社会望族的高傲,对另一男人新有的移情别恋以及多年来的积怨来和他对抗。她的武器还有她的钱,她姐姐讨厌他,现在一定支持她的信心;此外他的愤世嫉俗结了新仇人,她使诈的心计来得更快,他贪杯贪食,脑子已经迟钝;她身体健康又美艳,他身体渐衰;她可以不择手段,他则有道德观念——为了这场战斗,她甚至用上了她自己的弱点——用旧罐子、碗碟和瓶子,凡是能装上她那已补赎的罪孽、罪行和错误的空盛器,鼓勇奋战。忽然在两分钟内,她得到了胜利,不撒谎不花言巧语地自我辩白一番,把那份夫妇之情干干脆脆地一刀两断。她冷然低泣着,腿软软地朝最后终于属于她自己的房子走去。狄克一直等到她隐没不见,才把头探到护墙上面。病案真正结束。戴弗医生终于自由了。


    3

    【我的书评】
    在灼热的阳光下,妮婀说,“我现在爱汤米比较多。我不爱你了,狄克。”汤米和狄克摊牌的时候,中间一直夹杂着各种喧闹,我们无从知道狄克的心境。白昼总是热闹纷扰,充满残忍,而夜色柔情脉脉,甜蜜哀伤。灼热的白昼代表现实,这是软弱的狄克所不愿意面对的;黑夜代表幻梦,这是毫无自制力的狄克为之沉迷的,可他不得不站在阳光下,重新审视自己,于是他说,我要尝试拯救自我了。


    【原文】
    “你太太不爱你,”汤米猝然说,“她爱我。”两个男人互相对视,脸上都带着很奇怪的虚弱表情。两人在那种情形下也无从沟通心意,因为他们的关系是间接的,完全在于他们各自对牵涉到的这个女人已经只有或将要只有的程度所构成的。

    “要是你和妮珂结婚,就不是这种‘家庭之爱’吗?”越来越大的喧闹声使他只好暂时打住;不久人行道上出现了蜿蜒而来的先行车队,接着三五个、一大群不知从哪里睡完午觉的人都冒了出来,在街边排成长行。小伙子们骑着自行车一掠而过,一辆辆挤满衣冠楚楚的爱好运动人士的汽车,悄然驶来,揿着声音刺耳的喇叭,宣布大赛的浩荡队伍即将到来,没人注意的几个餐馆厨师只穿着内衣站在餐馆门口,路转弯处这时也出现了自行车队伍。最前面是一个穿红色运动衫的自行车手,在渐渐西斜的阳光中聚精会神,充满信心地奋力前进,在一阵尖锐的欢呼声中过去了。接着是三个车手一起出现,穿着滑稽丑角式的褪色运动衫,脚上汗粘着灰变成黄色污垢,脸上毫无表情,眼皮低垂,显得疲累无比。


    4

    【我的书评】
    狄克在月色中迷失自我,他想让带有青春气息的露丝玛丽拯救自己,他逃避现实,于是他反复记起露丝玛丽的那句:“我拉下窗帘你介意吗?”“请吧,这儿太亮了。”

    【我的书评】
    和妮婀离婚以后,狄克和俄狄浦斯王一样自我放逐了,他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做了平凡的医生。他见过了富贵温柔,终于没有困闭其中,他努力追寻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自我,站在爵士时代的精神荒原之外,他给出了深沉的思索和清醒的认知,狄克的伙伴说,这位天才容易被“知”“情”所困,这种柔弱的天性,这种富贵的牢笼,消磨着狄克的意志,他力图摆脱,于是他以自毁的方式走了出来,可是面前的路不是青春朝阳,而是暮色苍茫,他不再具有创造力,他归于平凡, 如黯淡的星光一样隐退于苍穹之下。


    【原文】
    狄克在布法罗开了一家诊所,可是显然业务不成功,妮珂没有发现问题所在。几个月后,她听到他在纽约州巴达维亚小镇执业行医诊治普通的病症,后来又在闸港地方行医。她无意间听到他在闸港地方的情况比在其他任何地方的多:他常骑脚踏车,很受女人倾慕,桌上总有一大叠纸,人人知道那将是一部重要的医学著作,差不多就要完成了。人们认为他彬彬有礼,有一次曾在公众健康会议上发表了一篇讲毒品的精彩演讲;可是后来跟一个在食品杂货店工作的女孩搞上了,又为了一项医疗问题打官司,因而离开了闸港。

    以后他没再写信要求把孩子送到美国来,妮珂写信去问他可需要钱,他也没回信。他在写给她的最后那封信里,说在纽约州的日内瓦镇行医,她有种印象是他已经定居下来,有人替他料理家务。她在地图册上找出日内瓦镇是在苏格湖区的中心地带,一般认为那是个好地方。也许他在等待机会,总有出头之日,如同格兰特总统当年在葛兰纳的事迹,她喜欢作如是想。他最近的一封信上盖的是纽约州霍聂尔地方的邮戳,那里离开日内瓦镇很有一段路,而且地方很小;无论如何,几乎可以肯定他就住在美国的哪个地区,不是这个城,就是那个镇。


    我的点评

    谈起菲茨杰拉德,世人的评价大多是天才的陨落,到底天才归于平凡是不是值得扼腕叹息的一件事?那些拥有远大抱负的人最终没有实现抱负,是不是就应当悔恨终生?有谁可以一直在云端跳舞,从不会跌落人间?我想不通。菲茨杰拉德的葬礼上,他的朋友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一句话总结了菲茨杰拉德的一生,“这家伙真他妈的可怜。”也许读完《夜色温柔》,你就走近了菲茨杰拉德痛苦挣扎的生命。人生啊,也许会春风得意,也许会惊天动地,也许会光芒万丈,也许你连成为英雄的机会也没有,可是人生总是会归于平凡,也许是和人性苦苦争斗之后,穷困潦倒之际才能认清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并不可耻,也不是软弱,繁华落尽见真淳,人性的精神光辉正是体现在你的挣扎之上。

    《了不起的盖茨比》仿佛是灿烂夏日的少年,那是一种热烈酣畅的情感,是菲茨杰拉德的青春,耀眼夺目,跻身贵族的盖茨比虽然没有得到承认,但是他毕竟热情追求,矢志不渝,那一道照亮生命的绿光,即使在他被击中倒向柔波中也不曾消失。《夜色温柔》恰如夜色苍茫的老者,带着温柔的沉重,是菲茨杰拉德失意以后的自我剖析和回归,他撕开了富贵的面纱,那掺杂着喜悦和痛苦的所谓幸福生活背后,是血淋淋的人生真相。《夜色温柔》成书之际,妻子泽尔达精神错乱,菲茨杰拉德酗酒,经济困窘,他不再站在盛宴的中心,硬汉海明威瞧不来他软弱落魄的样子,狠狠嘲弄着他,殊不知若干年后,海明威把猎枪举向头顶,也饱尝了跌落平凡的挣扎,只不过菲茨杰拉德比他尝试的更早,用更真诚的情感告诉世人,跌落平庸不可耻,平凡之路才是人生的终点。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眼里噙满了泪水,但终于没有落下来。我的心情很压抑,出门走走的时候,铅云摧压,更觉沉重。一个时代过去了,一个英雄消亡了,平凡的人们正在奋力生活,我和别人一样,我们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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