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2

作者: 燃灯道童 | 来源:发表于2023-10-11 21:55 被阅读0次

    这是我看到毛毛写给我的文字后写给毛毛的。     

    秋天的周日同桌依旧来到学校坐到我的旁边,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这家伙穿了一件旧衣服,袖子上都起球了,起很多球,就像很久不洗澡的狮子狗的毛发粘连到一块的样子。这个比喻或许你们看了或许有点不讲卫生的感觉。但是毛茸茸的很可爱,我就给他说,你袖子上毛茸茸的,以后就叫你毛毛了。     

    可是附和我的人不多,所以这个外号没叫开。反而他倒打一耙把这个外号送给我了,尽管我不接受,他还是乐此不疲毛毛毛毛地叫我。其实也只有他一个人叫。     

    2008年我们是同桌。他的名字叫王光笑,所以我看见他自带喜感又欠揍的脸就是光笑。     

    上学时喜欢写点东西,臭味相投。有一次我们互相读过对方的写的东西后,然后开始嫌弃,我说他写得太虚无缥缈,如果说他是道光,那他绝不是为了照亮别人,而是让别人知道他的绚丽多彩;他说我写的东西,就像广阔土地中的一个坷垃蛋子,远看毫不起眼,近看又臭又硬。     

    文字是一个思想的表现,那个时代我的文字确实如毛毛所说,我就是广阔土地上的一个坷垃,很小微不足道的平凡。当时感觉毛毛的文字,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没经历过的事情都写的让人感觉,炫彩夺目又遥不可及。原来我曾说过,我脑海中对毛毛没什么深刻的记忆(只记得看见就光笑的脸),唯一的交集就是格格不入的文字风格。后来我才懂得,因为不同,所以丰富。因为年轻,所以肆意的炫彩夺目。     

    今天他对我说在新疆的生活,骑马、滑雪、上天池、爬雪山、吃肉、喝酒、载歌载舞,我就能想象他在广阔草原上自由驰骋如风…… 毛毛的写照

    我是一匹野马

    家里没有草原

    所以去了远方

    跑到广阔的草原

    才发现

    我爱的是

    草原尽头的夕阳 

    我在追寻夕阳的路上

    才发现

    我的胖

    尽管的当时的文字看起来比较稚嫩,但是现在看起来很美好。    两个稚嫩却又充满阳光的学生趴在堆积如山的课桌上,在草稿上行云流水写着自己想写的文字,约定完成后相互欣赏。傍晚的太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把他们两个的影子拉的很长,稿纸上的文字好像在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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