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长我16岁,若放在过去,我们是可以做母女的。
我最早关于她的记忆是在我五岁那年的元宵节她抱我去看彩车的情形。后来的记忆是我们家在盖新房时她里里外外的操持。
大姐很能干,无论是做饭,还是手工活以及下苦力的活,样样干得漂亮!
在我们住姥姥家时,众表姐表哥再怎么调皮淘气,一听说"大姐来了"就会乖乖地听话!
有段时间我对她特别反感,除了星期天掀我被子扔我作业本文具盒之外,她老是爱摁着我的耳朵掏耳残或扒拉着头皮找虱子(这种带有时代烙印的产物现已绝迹,阿牛总比划虱子如此大,他以为是狮子哩)。让好动的我烦不胜烦,她却是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那时我常给爸爸告状,十有八九爸爸会批评她。但她从不计仇,还依旧把好吃的留给我,骑车送我上学,什么心爱的东西只要我喜欢一定毫不吝啬地拿出来。
大姐结婚较晚并不因为别的,是因当时有母女换户的政策只针对未婚女性。这政策从听到风声到真正实施历经四五年。一晃,大姐也快三十了。
好在她没有白等,既把自己的农民户口和妈妈换过来还等来一段好姻缘。姐夫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不善言辞,脾气好又心灵手巧。和大姐结婚近三十年一直包容着急脾气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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