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六十一
原文
戊辰秋,余宰江宁,将乞病归;适长沙陶士璜方伯调任福建;路过金陵,谓余曰:“子现题升高邮州,宪眷如此;年方三十,忽有世外之志,甚非所望于贤者也。”余虽未从其言,而至今感其意。甲辰在广州,遇方伯之孙,诵乃祖《买书歌》曰:“十钱买书书半残,十钱买酒酒可餐。我言舍酒僮曰‘否’,咿唔万卷不疗饥。斟酌一杯酒适口,我感僮言意良厚。酒到醒时愁复来,书堪咀处味逾久。淳于豪饮能一石,子建雄才得八斗。二事我俱逊古人,不如把书聊当酒。一编残字半蠹鱼,区区蠡测我真愚!秦灰而后无完书。”
译注
戊辰年秋,我人江宁县令,要因病乞求朝廷批准回家;正赶上长沙的陶士璜方伯调任福建;路过南京,对我说:“你现在被提升为高邮知州,如此体贴下属;才三十岁年龄,突然有隐居世外的志向,确实不是贤达的人所期望的。”我虽没有听从他的话,然而到现在感激他的好意。甲辰年在广州,遇见陶士璜方伯的孙子,吟诵他祖父的《买书歌》:“十钱买书书半残,十钱买酒酒可餐。我言舍酒僮曰‘否’,咿唔万卷不疗饥。斟酌一杯酒适口,我感僮言意良厚。酒到醒时愁复来,书堪咀处味逾久。淳于髡狂喝能喝一石,子建雄才大略够得上才高八斗。这二件事我都比他们逊色,不如把读书权当喝酒。一编残字半蠹鱼,区区蠡测我真愚!秦灰而后无完书。”意思:十钱银两用来买书买的书是破半的,十钱银两用来买酒菜就可以吃了。我说不买酒仆童说“不”,因为读书万卷解决不了饥饿。填满一杯酒感觉好喝,我感慨仆童的话意味深厚。酒到醒来的时候愁肠又回来了,而书值得啃读的地方味道更加持久。一本破旧的书一半被蠹虫损坏了,小小的虫子是测试我是不是真的愚蠢啊!秦朝焚书之后没有完好的书籍了。
陶士璜,字毅斋,清代官员。乾隆十二年任上海道台。
方伯,殷周时代一方诸侯之长。后泛称地方长官。
淳于髡[kūn](约前386年—前310年),齐国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战国时期齐国政治家、思想家,齐之赘婿,齐威王拜其为政卿大夫。《史记》记载:齐威王问淳于髡饮多少酒才会醉,他答道:“我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要看场合。领导敬酒,我战战兢兢,一斗就挂了;朋友同事在一起玩儿,喝上两斗,尽兴就可以;如果不拘礼节,男女同席,放浪形骸,堂上灭烛,这时心花怒放,能饮一石。”
一石,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石折算为一百二十斤。——《汉书·律历志上》 作为容量单位,石主要用来计量粮食,稻谷、粟等等。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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