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在上海开的第一个庭,也是自己律师执业以来开的第二个庭,因为角色使然,也因为当事人期望值比较低(去参与调解)整个庭审很顺畅地走下来。
虽然简单,虽然当事人期望值比较低,但自己还是很认真地去对待了。庭前写了答辩状,开庭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个庭审环节。尤其,第一被告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很多观点都表达欠缺,作为连带责任人,及时提醒第一被告甚至做好辅助工作还是很有必要。
讲讲今天的收获,开庭过程中做好庭审笔录很有必要,及时记录对方的观点,快速找出对方观点存在错误的地方或者如何补强自己的观点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才会有针对性地发表自己的观点。今天我发表的关于,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租金应否予以减免,抽取案件关键因素,第一被告欠付租金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29日,这一期间刚好是上海疫情最为严重的时期,且上海财政局有专门的减免政策,被告关于减免相应租金的主张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一观点第一被告没有讲透,整个法庭也没有意识到整个纠纷最后简化成这样一个争议焦点。而这一焦点有利于被告方。
法庭提问阶段,法官核实完问题之后,应当由双方相互发问的环节。法官没有给双方发问的机会。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面前的屏幕没有与庭审系统同步,这是书记员的工作。作为代理人应该主动大胆向法庭提出。本案中核实法院于何时裁定追加绿蒂为被告,并向绿蒂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问题直接关系我方当事人的权益。这属于法院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
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认真履职,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职责。在律师的这条路上,我坚信,将走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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