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姓先生最近在我的梦境里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了。
推开一家咖啡馆的门,映入眼帘的就是穿着衬衫的他。他同另外两个朋友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听到我推门的动静,他回过头来看我。我亦惊讶于竟在梦里如此自然的同他见面。
醒来以后,我依然很想念他。
最近,总是阴雨绵绵。开春以来第一次寒潮来袭,比以往都要冷的多。我比以前更怕冷了。今晚接待了一对新人,言语之间,知道这对新人已经爱情长跑了14年。十四年,从初中开始就是同桌,从初中开始,青涩的情感终于修成一生的圆满。新郎分享了求婚的经历,捧腹之余也略感遗憾。正是求婚的不完美,想要尽自己可能为这个喜欢了14年的女孩织一个最完美的婚礼。卡特奴尔在对爱情的向往中写道:“少年时期掳走爱人的心,成年时期进入爱人的生活,老年时期搀扶彼此的颤抖,单论哪一件都让人觉得自豪。”不管怎么看,眼前的这个男人都是少年时代让人心动的男生。这样的爱情和婚姻才算完满吧,至少在我的心里是这样。
无论我见多少人,我总是会想起这个在我记忆里不断往复,在我梦境频繁出现的男孩子。我时常想起他衣服的味道,想起他穿着白色T恤冲我微笑的样子,想起他在雪地里被我追着跑的狼狈。我的记忆里全是他。
想起自己记录的一则关于他的梦境,哭着从夜里醒过来。
“他同我说:我送你吧。也许意识到是最后一次的道别/我等着他向我走近/自然地挽过他的手臂/低头看到穿着黑白情侣装的瞬间/不知怎的/心里竟有些酸楚/也许我心里清楚/我用力想握住的手/天亮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是了/不过是一场黄粱美梦 ”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梦见过他,直到我回到这座小镇。从大学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有人说有一天遇见我不一定像现在这样喜欢他,我的喜欢是我想象出来的他。可是,我知道,不是。无论我遇见多少次,我忘记多少次,我再失望,只要他站在我面前,我一定会重新喜欢上他,这是必然。
我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我还需要祈祷多少次,可以让我再遇见他。我会慢慢等。马上就要到他的生日了,前年的礼物,是我学的尤克里里生日快乐歌。今年,我想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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