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14)
万物生存是不是客观的?
我们确立了万物生存的道理,可万物为什么要生存?而且还要竭力地艰难地生存?我们其实回答不出来,永远也回答不出来。当我们回答不出正常逻辑的追问的时候,我们的道理可能被彻底推翻的时候,我们想到了一个让逻辑却步的逻辑——客观存在。客观存在就是在道理不通的时候使用的不讲逻辑的道理,这看起来像是一个很方便的方法,不可解释的、不能回答的、逻辑不通的事实等等统统都是客观存在的。客观存在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可知和不讲道理,客观存在和上帝都有同样的性质,我们不能追究,也无法追究,只能承认事实。我们早已经习惯了在不可知的客观存在中生活,不过我们的科学方法却要硬着头皮在不可知的客观中找出可知来。这些不可知的可知处其实是让人难堪的(比如量子测不准定律),因为客观存在从理论上就是不可知的。
生存的概念也被我们赋予了客观性,也就是说,万物本来就是在生存的,客观就是没有讨论的余地,万物生存是不由分说的。尽管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为什么要求存?求存的目的是什么?但生存的理念却无中生有地存在了。其他生物不会理会我们的任何定义与解释,我们则不行,我们得按生命的理念来看待自己和做出行为,我们就不得不开始以生存为目的的生活,我们就不得不是生命体,就不得不产生出生命伦理和遵行生命伦理。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生命概念意味着什么,我们并没有想到用生命来解释自己和不用生命来解释自己的巨大区别。生命是人类用智产生的最原始的概念,其意义就如我们最先创造的石斧,而我们就一直用这把石斧当工具,一用就用了上万年,到现在也不愿丢弃。
其实,生命概念一确定,我们的生物性质就被改变了,我们用一个人为的观念改变了自己的生物属性,而我们却毫不知觉。没有生命概念的时候,我们并不在意什么是活着,什么是死去,因为我们本来就存在着,没有不存在的考虑。我们只在顺应着自己的欲求,即在尽可能地找寻存在的快乐。我们用自己能用的方式肆意地活着,进行愉快的活动,避免痛苦的感知。我们行为的选择是能做的和有快感的,躲避不适的和痛楚的。我们的生活是尽可能愉快地活动,我们生活的成功就是避免了不适与痛苦,尽可能多地得到了舒适与快乐……在这种状态下我们生活了数亿年,其他生物直到现在仍然是这样的存在状态。只不过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我们人类活动的影响,但它们的存在理由、存在立场、存在态度、存在心理及存在目的一概未变,它们仍然在延续着数亿年来一以贯之的存在之道。,
我们却早已经大不相同,自从以生命来看待自己和作为自己开始,生命的原理和生命的伦理就开始强力地左右我们。我们首先要无条件地保持自己的生存,这种保证是要付出代价的,也就是无论痛苦还是舒适的行为过程都得服从于生存的需要,即再痛苦的过程我们也不能躲避,我们得付出痛苦的代价来求得生存。为了生存,我们要时刻避免死亡的发生,所以死亡成为我们必须无条件拒绝的一种意识存在于我们的行为选择中。为了生存所承受的痛苦和为了拒绝死亡所承受的意识压迫始终伴随着我们,我们从此不再只选择快乐的行为活动了,我们得承担起求生拒死的重任,这是生命带给我们的重大负担之一。
另外,自从我们成为生命体开始,生命原理让我们意识到自己是一种独立的存在。这种独立是绝对的,任何他者都不能取代自己的生命存在。生命存在是什么?就是一种自我的存在,自我是因生命而生成的意识,自我是意识的中心,是生命存在的立场。人要维持自我的存在还需要比物质更多的精神的支持,即自我还需要存在感、安全感、满足感、舒适感、成就感……等等各种必需的情感的支持。自我并不是某种物质的存在,自我是极难保持的一种精神意识的存在。人的自我存在比生命的存在复杂了许多倍,但自我就是生命原理和生命伦理的产物。自我与生命的关系及维护自我的存在,又加大了生存的难度。因为生命原理和生命伦理决定了人无自我无法生存,而既要活着又要维护脆弱多变、难以稳定的自我存在,我们又得付出更多艰难的代价。而最大的难度是,人既要生存,又要独立,生命的独立性导致自我绝对的孤独存在。个人从孤独的自我出发,任何行为活动的结果又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孤独,因为理论上生命必然是孤独的,孤独是个体生命的特征。这个无法不存在的特征反映到生存上来,无疑又增加了一道深刻的痛苦。
难道生命就是为了增加痛苦设置的?事实却真是如此,我们一旦开始生命的历程就是开启了痛苦的模式,而生命的痛苦是任人如何采取行为都无法解除的,因为这些痛苦在生命的理论上就注定存在的,这是生命逻辑必须完成的过程,也就是说,痛苦是生命必然的过程。这些在我们没有生命意识之前并不存在的事实被生命理念统统激活,这就是意识模式的强大力量,我们既然进入了生命模式,就不得不执行生命的逻辑,也就是说,我们不得不痛苦,谁让我们领受了生命呢?(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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