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之前签了我们市的一个中学,初中教师岗,她后面面试上了本科学校,要去当大学老师了,想和市中学解约,合同上写着违约金3万。
她觉得这个价格太高了,5000最多。她去找了校方协商,结果被说“你年纪轻轻耍这点小聪明,真是没道德!将来也一定难成大器!会拉你上失信名单的!”可是她没有在市中学工作过一天,也没有参加任何培训,今天咨询了一下律师,根据《劳动法》是可以不交违约金的,如果对方强行抓着不放,可以走仲裁调解。
我觉得,就违约这个事儿来讲,初出校门的应届生,从道德层面,违背合同,是失约了,可以写道歉信,诚恳说明理由,寻求谅解;但是校方的工作人员自己明明也不懂法律,面对好心好气的协商,工作人员却出口恐吓,真是没素质,甚至还扬言说“你去起诉啊!”我倒是觉得,起诉也是挺好的一个途径。
希望大家遇到违约的时候,冷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觉得大家都交,就我不交好像很奇怪。有脑子的人多点,毕竟相对单位或企业,个人是弱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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