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戒色篇
君子之立志也,自怨命途困厄,辄发牢骚,悲天命而悯人穷,荼毒于淫色,髓空精散,奄奄如国人之吸食阿片,唯俯首受死,不能稍为运动也……
世俗荣辱邪淫,若能触目克冶,自我观之面容有何枯槁,强其筋骨。壮其体格,可保终身有益也。
念念欲改过自新,色欲不除,誓如阉流。
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日思夜寐,最足折福。虽知戒色艰难,蹙眉啮齿,颤声柔语,然则身体愈弱。记忆模糊,不耐久坐,坐则倦乏,皆因邪淫所致也。夜间小解,尿液稀浑,三更骤醒,精气不固,湿床褥,腰间胀痛,奈何!奈何!
人苟能戒淫邪,则圣贤豪杰,何事不可为?规格气象,言动有礼,威仪可震,人谁得而御我哉?
余受父教,而余不能戒此顽疾,此余所深愧者。再过数年则满三十,不能不趁三十以前立志猛进也。
贪恋女色,是何其蠢也!余当以此鉴戒。
耗散精气,面色颓然,此种弊病,实在受害不小,若不能竭力专冶,坐是垂老而百无一成也。
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戒淫三日,又蹈覆辙,阳气愈弱,悔之晚矣。
色欲不除,临睡图一时快活,半晌遂索然无味,此毒殒志,不善其终,精气尚完固否?
若能从此事上下一番苦工,进之以猛,持之以恒,不过一二年,自尔精进而不觉。
衣食有资,饱食存欲,阳气愈盛,则肾气愈难发泄。染此荼毒,日久,则言语钝讷,苦思力索,终无所成。果能克除女色,做事有峥嵘雄快之气,则业进也。
若贪色如常,无所节欲,每夜安眠,又复往昔彻夜难寐。
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可变化气质。古之精相法者,并言读书可以变换骨相,余生平言之,三十岁前最好色,古圣所谓窒欲,即降龙也。
从而节制血气,藏精养髓,多少英雄豪杰,虽强自禁制,内心遏抑,然常有不可遏之候。余渐哀老,方省悟盛年颓败,皆在于此淫欲也。
黄帝内经所言固精,若能去色欲静以养体。存倔强以励志,则日进无疆也。
建功立业,皆须戒此恶习,嗜欲戕害吾之躯命,困心横虑,正是磨炼少年,玉汝于成,咬定牙根,誓戒此淫欲。
——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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