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开2017年3月写的一篇文章,是我和上天签订的一份《借用合同》,合同标的是“人生”,合同期限为“不定期”。
特别留意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中,作为上天的甲方是不需负有任何义务的。当然这都是“作者”本人思想在那一刻真实的反映。
写那份“合同”的那一刻,“作者”的思想多少带有一些悲壮,负面居多,将人生当做用毕生精力去征服的事情,将作为乙方的人类置于一种被动的地位,无条件服从、接受“甲方”的各种“安排”。这种安排,我们称之为——命运。
这份“合同”距今已经两年。两年后的今天再看这份“合同”的时候,心境已完全不一样。
上天作为蛮横霸道的“甲方”,在如今看来却是最无私、最不讲条件的合同相对方。细细想来,从来没有哪一份合同的甲方能如此慷慨大方。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天地是最无私的奉献者,天地对万物“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天地无条件为人类提供阳光、雨露、河流、山川、植物、食物,却从来不向人类索取,更不会以此来控制人类。而人类反而觉得上天压制了自己,誓要挣脱上天对自己命运的安排,叫喊着“人定胜天”!却少有想过感恩上天。
还有,上天凭什么和人类签订合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上天只有付出的义务,何来权利?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一方的权益,上天和人类签合同,却每天饱受人类疯狂的攫取和破坏。人类为了生存,为了追求自己的欲望,毫无节制地污染环境、屠杀生灵,掠夺资源,上天还要保护这种对自己的伤害行为。你是上天,你愿意吗?
上天会说:我愿意!
但上天不会说话。人在做,天在看。上天只负责看,它不说。
尽管它想说“我愿意”,但它会饱含着泪水。泪水里没有痛苦,而是对人类深深的怜悯。
上天也没有什么愿不愿意,人类的一厢情愿罢了。因为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笑总比哭好。人类能思考,证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到“甲方”的利益。尽管“甲方”很大度,人类也曾异想天开把“甲方”想象成无条件接受的承受者,想象着无论人类多么贪婪和愚昧,“甲方”都会义无反顾地说“我愿意”。
但幸亏人类会思考。
思考的人类起码是良知发现,良知的人们不会认为这种思考会带来上天的嘲讽,那明明是上天欣慰的笑容。
所以,两年前和上天签订的那份合同,归根结底是“原疯不动”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癫痫症发作时所为!这种狭隘的思想和行为充分表现在文字里,是人类最愚痴可笑、不自量力的典型代表。
这分明不是一份《借用合同》,借了你还了吗?拿什么还?
向上天借人生?那是上天白送你的!
既然是白送的,你还有脸向上天要求这要求那?还要装着一副苦瓜脸,啊,人生多么艰难!啊,人生的意义在哪里?啊,上天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平!
上天已经将所有的条件和可能性都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有选择和放弃的权利,在一个个选择和放弃的轨迹上,我们得以完成我们的人生。
人生由无数道选择题构成,但唯一不在选项里的就是上天。因为,如果没有上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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