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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为官不为”还需“对症下药”

破除“为官不为”还需“对症下药”

作者: 平凡的瓶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9-28 15:02 被阅读6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18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综合各方面反映,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对症下药”,着力破除“为官不为”的懒政思维,让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

    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加强教育培训力度

    服务群众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但这不光需要有饱满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更需要有些干货,说白了就是要具备些真本事。要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谋福利、创发展,这才是真正地为民服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干部在工作中的知识空白和能力欠缺,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如法律知识普及、政策方针解读、领导能力提升等,强化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群众多干事,干好事。

    动力不足而“不想为”——建立考评激励机制

    都说有压力,才有动力,但同时还需要有激励。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但也是职场中的一员,在干事创业的同时也需要科学完备的考评激励机制作坚强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创新、表扬先进,用成绩说话,奖罚分明,让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安心、安身才能安业。

    担当不足而“不敢为”——完善干部选用机制

    敢作敢当是人生魄力,也是做人做事的态度,更是党员党性的完美诠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各级党组织要完善干部选用机制及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鼓励干部干实事、整治干部不干事、引导干部干成事,让广大党员干部敢想、敢做、敢当,做好群众的“主心骨”和领路人。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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