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老钱放了一段视频,是 Selby vs Dott 的一局球,主裁判是 Alan Chamberlain。
首先,Dott解球,母球绕球台一圈,准备落入自己面前的“角袋”时,Dott用手阻挡住了母球落袋。其实这种现象在一般打球时候很习以为常,但正规比赛这种行为就构成了犯规。这时主裁 Alan 判 Dott 犯规,Selby 加 4 分。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Selby 上场后,直接拿起母球放置在开球区“D区”,这时,主裁 Alan 判 Selby 犯规,Dott 加 4 分。这样两位选手都很纳闷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这2个判罚,主裁 Alan 的判罚母庸置疑,准确无误。
其中第二个犯规,Selby 主观上认为对手母球已经落袋,自己获击球机会,随即将母球置于开球区准备击打。
这时 Alan 之所以判罚 Selby 犯规,就是对“手中球”的充分理解:
- 在每局开球前
- 当母球入袋后
- 当母球离开台面后
以上情况,母球为“手中球”
这样就不难理解,Dott 用手犯规后,母球并没有离开台面,所以此时的母球没有形成手中球,这时 Selby 的主观行为就构成了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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