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倒影 II

作者: 唐瞬 | 来源:发表于2017-08-03 16:23 被阅读104次

他的写作风格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条:1.他擅长捕捉隐秘的情感;2.他对沉默感兴趣,认为无法表达或不愿意表达是很戏剧的过程;3.他又擅长将戏剧性绞杀在叙事之内;4.他擅长写异乡人,他感兴趣的始终是“生活的巨变压力下的个体和他们的遭遇”;5.他擅长发现隐藏在句子背后的韵律;6.他擅长控制节奏和制造氛围;7.他的笔触细腻多变,充满情感和表现力;8.他擅长写得简净,主张“体会每一行简净的行文之下的力量”;9.他擅长深入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那些正处于或孤独或焦虑或失落或的内心世界。凡此种种,被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归结为一条:“托宾式默片风格。”

爱尔兰大作家科尔姆·托宾

3.折叠

“我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先读一会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或者书信,我熟知他的所有作品。我所做的是从他小说的一个片段或书信的一行,乃至一个注脚,来想象一个故事。”

科尔姆·托宾在亨利·詹姆斯的文学遗产和后学者的研究成果面前采取的姿势是:你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毕竟,亨利·詹姆斯漫长的写作生涯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留下了10000余封书信,4000页的文学评论,112部中短篇,22部长篇,15部戏剧,散文集和游记12部,自传2部,还有几部残稿,毋庸置疑,他的文学遗产绝对是航母级别的。站在这个庞然大物面前,普通读者通常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身陷其中,要么超然物外。就连首屈一指的传记作家列昂·埃德尔都要投入20余年时光才完成《亨利·詹姆斯传》的撰写工作,他的创作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次波动、迷失、挫折、挣扎,一般人难以想象得到。

小说最终选择塑造一个孤独而失落的中年艺术家形象,呈现给读者的是:那些被沉默所掩埋的和传记作家、历史学者和文学评论家选择性遗漏的故事。全书由11个章节构成。第一章写他《盖·多姆维尔》首演的挫败,第二章写他拜访爱尔兰爵士,第三章写他构思《螺丝在拧紧》和怀念故去的妹妹爱丽丝,第四章写他打听王尔德入狱的消息,第五章写他与表妹明妮·坦普尔的往事,第六章写他租居拉伊镇兰姆别墅,第七章写他记忆中的威尔基及其它成长往事,第八章写他解雇史密斯夫妇,第九章写他的挚友康斯坦斯的自杀,第十章写他遇见亨德里克·安德森,第十一章写他的兄长威廉一家来访。其中,前四章分别发生在一八九五年一、二、三、四月,后三章分别发生在一八九九年三、五、十月,这似乎在表明,小说主体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会集中在这两年内。

但这不过是错觉。叙事并没有被限定在小说主体时间内。每个章节所设定的时间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上的叙事时间,借助回忆、倒叙、潜意识、人物内心世界的自由联想等等,将过去式、现在式、进行式和将来式折叠在一起,几乎涵盖了一个世纪,从老亨利到亨利,整整两代人的成长岁月贯穿其中。

不只是时间,空间也被折叠。作为旅居老欧洲大半辈子的美国人,亨利·詹姆斯的生活游历足迹颇为传奇。科尔姆·托宾有意识将他这一点穿插其中,书中大大小小的地方涉及到几十处。小一点的地方诸如:纽波特故居,德维尔花园,肯辛顿公寓,拉伊兰姆别墅,萨佛克海滨,卡文郡,大一点的城市诸如:新罕布什尔、佛罗伦萨、威尼斯、罗马、巴黎、伦敦等等,即便你是一个对旅行很有心得的读者,你也会诧异亨利·詹姆斯在那个时代的行走半径是如此广阔。

如何表达大师“隐秘的情感”更是小说关键所在。科尔姆·托宾将其分成三条支线,一条是亲情线,从回忆爱丽丝、亨利夫人和凯特姨妈,到老亨利、威尔基、鲍勃,再到威廉一家跨洋来访;一条是友情线,从奥利佛·温德尔·霍姆斯到爱德华·沃伦,从霍顿爵爷到弗朗西斯·布特绅士,从俄罗斯王妃到柯蒂斯夫人,从爱德蒙·格斯到威廉·迪安·豪威尔斯,从拜访沃尔斯利爵爷到其夫人来访;一条是爱情线,分成与明妮·坦普尔和康斯坦斯·菲尼莫·伍尔森的异性恋,以及与汤姆·哈蒙德和亨德里克·安德森的同性爱,两种性倾向渗透字里行间,既幽微又朦胧,被折叠的精妙、妥帖,让读者欲罢不能。正如他所解释那样:“他喜欢女人,也喜欢男人,他爱家人,但有时也渴望离开,他的内心对我来说是一个谜。”

安德森的来期渐渐近了,虽然他说他只能待三天,是从罗马去纽约的中途停留,但亨利一直在害怕他的离去,为在火车站迎接他的那一刻做好了准备,一边又在想怎样才能在这段时间把他招待得最好。他自忖其他人一定也有这种体会,这正是他父亲遇见他母亲之后的感受,也是威廉等待爱丽丝嫁给他时的感受。他不知他如此意乱情迷,是因为自己的年纪,因为安德森停留短暂,还是因为他所想种种都是镜花水月。他在拉伊散步,或是在夏日的乡间骑脚踏车时,会偶尔看看别人,心想他们有没有体验过这种缱绻的期盼,有没有因等待另一个人的到来而欣喜地绷紧心弦。(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版《大师》,P249)

上述内容摘录于第十章,这段文字描述了亨利等待亨德里克·安德森从罗马来访拉伊时的心境,细致入微,扣人心扉。这种显微镜式的、窥探内心隐秘情感的笔触,在第二章写他联想沃尔斯利爵爷的男仆汤姆·哈蒙德脱衣、第五章写他与少年同伴奥利佛·温德尔·霍姆斯同处一室,以及他与安德森在兰姆别墅相处时,多次被运用到,细腻如柔脂,深入到骨髓,恰似一副大师的心灵素描。

地板在安德森的脚下吱吱地响,亨利想象着他的朋友在脱衣服,脱下外套,解下领带。接着他只听到了沉默,安德森可能正坐在床上脱鞋袜。亨利等着,听着。过了一会儿,又响起了吱嘎声,亨利猜想他此刻是在脱衬衫。他想到他光着膀子站在房间里,去拿睡袍。亨利不知道安德森现在还能做什么。他想他会不会脱下长裤和内裤,赤条条地站在镜前打量自己,看看太阳把他的脖子晒成了什么样,看他自己是多么健壮,盯着自己的蓝眼睛,一点声音都不发出来。(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版《大师》,P259)

类似这种“隐秘的情感”的内心描写,对照詹姆斯写给安德森的书信,诸如:“I hold you, dearest boy, in my innermost love, & count on your feeling me-in every throb of your soul(我你握在手中,我最亲爱的男人,我用我内心最深处的爱抚望着你的感觉,还有我在你灵魂深处的每一个悸动)”之类的炽烈感情,我们才会发现科尔姆·托宾写得如此克制、如此忍隐、如此精微,像他在《黑水灯塔船》处理同性恋题材一样,他并没有丝毫扭曲、夸大、渲染那些有可能被误读、被曲解甚至被嘲讽的情感。这些干净又动情的文字,让人情不自禁地走近人物,聆听他的心声。

亨利·詹姆斯与亨德里克·安德森

除了临摹出亨利·詹姆斯的内心景象,托宾的真正意图是,想将一位文学大师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看、所写折叠在他的生活中,包括他的言语、动作、语气和沉默,还有遭遇、想象、意识和梦境。但作为一位作家向另一位作家的致敬之作,他非常明白作家这个行当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作者,他的生活往往是非常乏味和令人困顿的,你始终就是在写字。”由此,一次又一次,科尔姆·托宾从他的实际生活中抽离出来,回到他的作品中,回到他创作的人物中,回到他那些文字构建的另一个世界。

小说的每个章节都涉及到他的作品,有些是非常直接地提到,有些是暗藏在人物对话和内心描写之中,有些是正在创作的作品,有些是还在构思的作品,当然,最为主要的、反复提到的还是那些被世人广泛赞誉的经典作品。第三章在回忆妹妹爱丽丝时,顺带提及了他的旧作《波士顿人》《卡萨马西亚公主》,以及正在构思的作品《螺丝在拧紧》;第四章写王尔德跟夫人离异的两个孩子怎么办时,暗示当时他正在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梅茜所知道的》;第五章的主角是明妮·坦普尔,由回忆她的往事带出与之相关的系列作品,其中包括《一年的故事》、《普尔·理查德》、《黛西·米勒》、《旅伴》以及《贵妇肖像》,甚至,在这个篇章结束的时候,作者还暗示他正在构思一部以表妹为生活原型、但要几年后才面世的伟大作品——《鸽翼》。

最为明显的莫过于第九章。这个章节几乎可以视作为亨利·詹姆斯中篇小说《阿斯彭文稿》的导读,科尔姆·托宾几乎将他的创作触发点——偶尔听朋友说起拜伦和雪莱两位大诗人文稿的故事并记录在创作笔记中;再到小说构思:他如何将故事中的欧洲人换成美国人,又如何将故事发生的地点从佛罗伦萨搬到威尼斯,将两位大诗人换成一位美国作家。同时,在故事构思期间,作者反复地穿插他与康斯坦斯之间的往事旧情。最后是小说创作,讲述他如何在威尼斯的旧宅里写下这个故事,又如何将生活中的点滴暗藏其中,将自己复杂的心思安放在主人角身上。如果你有幸拜读过这篇“詹姆斯最才气横溢的中篇小说”,再回头细读这个章节,肯定会跟初读产生一种截然不同的感想,尤其是将本章节高潮处——亨利与提陀水葬康斯坦斯的衣服,与《阿斯彭文稿》中主人公美国评论员在拒绝蒂娜小姐结婚请求之后在威尼斯划船漫游部分对照起来细读,你大抵会从中领略到两位不同时代的伟大小说家跨越时空的心灵对话。

而在最后一章,作者通过亨利与威廉的对话,巧妙地暗示他接下来几年内创作的几部重要作品,其中包括:中篇小说《丛林猛兽》、长篇小说《使节》和游记《美国景象》。当然,你想在第一时间洞悉这些精心设计而又含蓄委婉的暗示,唯一的办法,就是熟悉亨利·詹姆斯的生平和创作年表。尽管科尔姆·托宾已经将他所能知道的、所感兴趣都折叠在富有多重意义的文字中,但如果你没有任何关于亨利·詹姆斯的认知储备,摆在你面前的《大师》终究会像是一座迷宫。

那些时隐时现的文学评论和小说观念也被高妙地藏身其中。它们被藏在威廉对亨利作品的抱怨中,它们被藏在亨利对霍桑作品发表的见解中,它藏在侄女佩吉对他作品的看法中。第十章其中一段文字,科尔姆·托宾从“他几乎每天和安德森见面”切换到他早期的作品《罗德里克·霍德森》,将书中的美国雕塑家,与身边的这位对照起来:

当亨利看到安德森,想对他有所了解时,就仿佛他小说中的人物活了,给他施加诱惑,使他产生迷惑,掌握着他的感情,迫使他难以判断,狡猾地不让他控制后来的发展。正如罗德里克·霍德森那样,抚养安德森长大的人富有并且信任他,于是他从来不必让他的艺术妥协,也不必跟商业虚与委蛇。他的作品是一套巨大的、充满活力的姿态,正与他的梦想相称。而他毫无兴趣以迟缓、会意的系统来写小说,用动作、描写和暗示来塑造人物和情节,正如他并不想通过仔细观察和冷静思考来雕塑一张栩栩如生的面孔。如果他是诗人,他会写荷马式的叙事诗,而如今作为雕塑家,他跟亨利谈论他创作丰碑的设想。(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版《大师》,P243)

可想而知,科尔姆·托宾把十九世纪英美大文豪波澜壮阔的一生,无声无息地,又万般精妙地折叠在他对他的自由想象和心理分析中。不同的读者可以从中收获二三:粗浅者,可以当作一本被打散的传记来读;精微者,可以当作一本小说创作启示录来读;登徒子,可以沉溺在那些写情写性的华彩篇章打开感官;学院派,可以专挑那些耐人寻味细节的反复揣摸;旅行家,可以去英国拉伊兰姆别墅见识一下十八世纪乔治风格的建筑;收藏者,可以放大小说中法国挂毯、贝维拉卡伯爵半身像、诗人文稿等小物件背后的故事。凡此种种,不一而述。一位从英国旅行归来的朋友,他是一位老派的小说迷,迷恋亨利·詹姆斯的文字好些年了,期间也收藏了不少他的英文原版书,他还去过拉伊小镇参观过兰姆别墅。科尔姆·托宾的《大师》他读的是英文原版,最近几年,这本小说屡屡出现在他的书单中。他曾借用乾隆的一首诗:“耆期致倦勤,颐养谢喧尘”,和翻译家席代岳的一副对联:“摆脱三朋四友,蛮荒世界,难免见鬼;弃绝七情六欲,孤独岁月,总算成佛”来形容大师蜇居拉伊的晚年岁月——他说,托宾在《大师》所写的,全都折叠进这两句诗中。或许,写作的奥义也尽在其中。

4. 模仿

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影响,比如纳撒尼尔·霍桑之于亨利·詹姆斯、胡安·鲁尔福之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胡奥利·科塔萨尔之于巴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路易斯·博尔赫斯之于罗伯特·波拉尼奥,后者通常会在访谈录、回忆录、自传作品和文学评论中捎带上他们对前者的怀念、推崇、感激和致敬,这种传承和延续也直接造就了文学巨流的生生不息。而且,这种文学上的“归宗认祖”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没有地理局限和时间束缚的。对普通读者而言,这些被称之为“作家的作家”,在他们的精神谱系中当然也会有一席之地,他们也会花相当的精力对其文体进行模仿、对其轶事进行挖掘、对其作品进行探幽,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但大多数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而那些将之视为“灵魂导师”和“精神教父”的作家,他们在他们的文学遗产中,历经淬练、穿越、回响、抽离等多重境界,才在内心世界完成对另一个人的灵魂的重构,对完成对另一种人生处境的玩味。这个过程往往是大半辈子的人生。

“我十八岁时候读了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这本小说的风格和结构深深吸引了我,还有书里层层幽微的秘密和一步步揭示的隐情。主人公的灵性、她丰富的内心生活和抛弃物质、追求精神世界的执著,令我着迷。我喜欢书中描绘的那幅旧欧洲的图景。”

一个作家如何才会将另一位作家标记为自己的“灵魂导师”?这里提供几种典型:第一种情况:他就是他的人生目标,他指引了他成为作家,而他又矢志不渝地想成为他那样作家,像他那样生活,比如D.H.劳伦斯之于杰夫·戴尔,后者在《一怒之下:与D.H.劳伦斯搏斗》一书中,将他与他的“教父”的关系,一种灵肉始终都没办法割裂的关系,解剖得淋漓尽致,如果碰巧你读过这本小册子,就会对那种风趣中暗藏歇斯底里、幽默中带点神经质的戴尔式奇特文风心领神会,你不由自主地想:“英伦狂人劳伦斯就是戴尔这副的又放荡不羁又时刻焦虑的样子,还是戴尔这副又时刻焦虑又放荡不羁的性格基因源自对劳伦斯的深刻认识和模仿?”第二种:他跟他遭遇了相同的人生挫折和失意,他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宽慰,而他以他的作品向他致敬,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之于J.M.库切,他们都遭遇了中年丧子之痛,前者以此为素材创作了《群魔》,而后者以追随前者并以之为故事主人公创作了《彼得堡的大师》,两者文风同样的冷峻,同样的坚硬。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他是他精神谱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某个重要阶段成了他人生的精神支柱,他的部分作品是他对他的文学世界探幽的产物,他至始至终是他精神殿堂的信陡,但又保持自身身处时代的自觉和灵性,比如福楼拜之于朱利安·巴恩斯。一个英国人的虚构作品《福楼拜的鹦鹉》却成了以挑剔出名的法国读者的热捧之作,这不能不说是一件蹊跷得令人瞪目结舌的事。当然啦,朱利安·巴恩斯也确实是正宗的法国大师门下信徒,他那辛辣味十足的反讽腔调,像极了当年的福楼拜先生。最后一种情况较为普遍,他将毕生精力倾注在研究、注释、推广、解读他的作品中,他或它就是他的人生重要组成部分,他并得意于自己的选择和专注。比如列昂·埃德尔之于亨利·詹姆斯,又比如白先勇之于《牡丹亭》和《红楼梦》。前者将之作为毕生的事业,以一贯之;后者为之倾注一辈子的精力,身体力行。

亨利·詹姆斯之于科尔姆·托宾,可以说是上述四种关系的综合体。他像戴尔崇拜劳伦斯一样,少年时代读到詹姆斯的作品时就迷上了他,立志要像他那样写作,成为他那样的人;他十几岁宣布“出柜”,成了像他那样的男同性恋者;他在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曼彻斯特大学讲授创意写作时,几十年如一日地诠释他不同时期作品的创作过程、主题思想和创作方法,这点跟白先勇在加州大学讲授《红楼梦》格外相似。他还在《大师》出版后就真诚地表示过:“我发现,他的内向、不说话、孤独、自省很吸引我,跟我许多时候的状态很像。”

科尔姆·托宾和苏童

他曾多次来访中国,先后与苏童、王安忆、毕飞宇等多位文坛巨匠进行对谈,根据这些访谈资料,精简提炼,他的写作风格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条:1.他擅长捕捉隐秘的情感;2.他对沉默感兴趣,认为无法表达或不愿意表达是很戏剧的过程;3.他又擅长将戏剧性绞杀在叙事之内;4.他擅长写异乡人,他感兴趣的始终是“生活的巨变压力下的个体和他们的遭遇”;5.他擅长发现隐藏在句子背后的韵律;6.他擅长控制节奏和制造氛围;7.他的笔触细腻多变,充满情感和表现力;8.他擅长写得简净,主张“体会每一行简净的行文之下的力量”;9.他擅长深入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那些正处于或孤独或焦虑或失落或的内心世界。凡此种种,被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归结为一条:“托宾式默片风格。”

作为托宾的忠实读者,这些标签式的风格元素在《大师》中,均可以找到一一对应。通过对其作品的整体细读,你还会发现《大师》跟他的其它作品,包括之前的《夜的故事》《黑水灯塔船》,之后的《布鲁克林》《诺拉·韦伯斯特》,多少显得不太一样,他似乎是故意稍稍偏离了他原有的风格。他说,在写这本小说时,他自己变成了詹姆斯:“我模仿了亨利·詹姆斯的行文风格,可以说是非常个人化的。所有事物都仅仅以个人化的视角呈现。而在传统小说中,叙事者占据着全景的视角,他能告诉你故事的一切方面。我在《大师》中所做的,是把各种声音,汇于同一个视角,形成一个十分致密的系统。”

那么,何为“詹姆斯风格”?如果你细读过亨利·詹姆斯的种种作品,特别是中后期的小说,就会发现科尔姆·托宾或多或少跟他不太一样,前者的文风更幽微、更朦胧,更擅长表现不确定的意义和多重意义。国内翻译大家巫宁坤这样总结詹姆斯的小说风格:

“詹姆斯是一位自觉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他认为小说是‘最优美的艺术形式’,小说家的史家,是他所处的时代的社会生活的记录者,因此他有责任忠实而细致地描绘这种生活。谁要是把小说写成‘虚构’,他就是背叛这一神圣的职责。但他所刻意求工的并不是外部行动和细节的真实,而是心理的真实。为了表现人物的品德和情操,他对人物的思想感情进行极其深入细腻的分析。因此,在他晚期的小说中,外部情节和背景的描绘压缩到最低限度,戏剧发生在物内心的舞台上。在小说艺术方面,詹姆斯把创作方法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多所创新。他摒弃了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讲故事人’,而采用了通过小说中一个有洞察力的人物的特定‘角度’,一个‘高屋建瓴’的中心智能,来叙述故事的方法,从而使得整个作品更戏剧化、更深刻、更符合客观真实。这是詹姆斯对小说艺术一个影响深远的贡献。在文风方面,詹姆斯的早期作品是明白晓畅的。在其晚期小说中,为了力求细密、准确、恰如其分地反映敏感、复杂的性格内心深处细腻的思想感情,他创造了一种句子结构错综复杂、语言含蓄、节奏跌宕的‘詹姆斯式’风格。”

阿根廷大文豪路易斯·博尔赫斯在评价亨利·詹姆斯时说过:“善于创造模棱两可的情节,使读者伤透脑筋,但也因此永无休止地读下下去。他那些丰富的作品,写出来就是为了要人慢慢回味、细细分析的。”而所谓的“詹姆斯风格”,没有人比大师本人阐释得更清楚明晰了,亨利·詹姆斯在《小说的艺术》(1884年)中曾表示过几个观点:其一,艺术作品最精深的本质,永远是创造者的精神本质;其二,文学家不应仅仅反映某一时代,某地方的社会生活的表面,而应当运用语言去探索人类心理与精神本质的最最深邃的领域;其三,小说应当把生活作为一种异常复杂的进程展示出来,以阐明生活本身。也难怪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将他称之为“一个描写优美良知的史学家”。

科尔姆·托宾全面模仿了亨利·詹姆斯。关于纯文学创作上的“模仿”,套用亨利·詹姆斯关于“文学批评”说过的一句话,模仿就是鉴赏,就是拿来,就是从智力上占有。总而言之就是和被模仿的东西建立一种关系,并使之成为己有。当前世界文坛英国作家大卫·米切尔是公认的“戏仿”高手,他在《云图》一书中的不同章节先后模仿了麦尔维尔、雷蒙德·钱德勒、马丁·艾米斯、赫胥黎等前辈的文风和叙事技巧,并在结构布局上受到伊塔洛·卡尔维诺《寒冬夜行人》的启发。但《大师》不同于此又更甚于此。这本小说没有《云图》那么多的叙述视角,它以第三人称叙事,围绕亨利·詹姆斯的视角展开叙述,从他的视角看待他的周围以及与他有关系的各色人物,有意打破时序、空间、地点的界限,并通过远景、近景、潜意识、内心世界等视点切换,将过去、现在、未来,梦境、现实、回忆等交错在一起。可以说,无论是语言风格、结构布局,还是艺术观念,《大师》处处都是“詹姆斯风格”的影子:既有美妙折叠而呈现出“层层幽微的秘密”,又有精心布局而缔造出“一步步揭示的隐情”;既有表现“不确定的意义”,又有蕴含其中的“多重意义”;既是“情感”、“感受力”和“想象力”的穿越重现,又是“艺术家内心生活本质”的灵魂画像。

《大师》出版五年后,科尔姆·托宾又创作了一部《布鲁克林》,小说主人公直接取名爱丽丝,不由得令人联想起里詹姆斯家族那两位同名的“爱丽丝”。两部作品中,作者还安排了相仿的细节,美国的爱丽丝从新大陆来英国从利物浦登陆,而爱尔兰的小镇姑娘爱丽丝则是从利物浦坐船去纽约,进一步对比《布鲁克林》和《贵妇肖像》你就会发现,无论是主题思想、创作方法,还是明白晓畅的文风,前者无疑是后者的致敬之作。

追昔抚今,伟大的作家从来不光是活在自己的作品中,而活在追随者、崇拜中的致敬之作中。对此,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表示:“我从来不觉得我喜欢或我崇拜的作家会死掉,他们对我来说,比许多活着的人还要鲜活。而且,我认为文学史不是直线型的,不是代代传承的,文学史是圆形的,就像一个大圆桌,各个世纪的作家围坐在圆桌边,有很多穿梭的、交叉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好莱坞相继出品了《贵妇肖像》(1996)、《华盛顿广场》(1997)、《鸽翼》(1997)、《金碗》(2000)等四部由亨利·詹姆斯小说改编的电影,这股热潮也成功地引发英语文学中耐人寻味的“亨利·詹姆斯年”——2004年至少有三部以亨利·詹姆斯为主人公的小说问世。英国媒体《星期日泰晤士报》对此报道:“如果说有配得上今年的布克人物奖,那只能是亨利·詹姆斯,他促成了三部优秀小说。”

当然,科尔姆·托宾的《大师》能够从戴维·洛奇(David Lodge)的《作者,作者》、爱玛·特纳特(Emma Tennant)的《重罪》等优秀作品的重围中脱颖而出,入围布克奖决选名单,并荣获2006年度IMPC都柏林国际文学奖、法国最佳外国小说奖、《洛杉矶时报》年度小说奖等荣誉,足见其影响的深远和广泛。

三个月来沉浸在这部杰出的小说中,一遍,二遍,三遍,浅读,硬读,细读,还是意犹未尽。从科尔姆·托宾笔下恩尼斯科西小镇出发,途经都柏林抵达布鲁克林,再搭乘《大师》这座巨轮,横跨二十世纪,轮渡到十九世纪,在亨利·詹姆斯的后花园里探寻一番,沉迷在关于“自由、自我和伦理生活”的论题深处,又折返至奥斯卡·王尔德处,从侧面觊觎了那个时代的或隐秘或狂热的情感。

窃以为在开启《大师》漫长创作之前,科尔姆·托宾或许曾在心灵天秤反复拿他与王尔德的一生对照过——那位自称为“声名狼藉的牛津大学圣奥斯卡,诗人暨殉道者”与这位“心理现实主义小说开创者,暨现代主义小说先驱”。相较之下,两者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拥有让世人艳羡的才华,不朽的作品,离经叛道的同性恋倾向;他们都是文学风格或派别的先驱,也都是殉道者,前者为“唯美”狂热献身,后者为“艺术”立地成佛。不同的是,前者唯美、颓废、华丽、张扬,追求感官刺激,贪恋肉体、欲望和性,后者优柔、隐忍、克制、退让,压抑强烈情感,探求自由、伦理、生活的良知,前者在人生的巅峰期坠落,宛如悲剧缪斯,后者在晚年触及创作高峰,并影响身后百年。前者将天才挥霍在生活中,他将人生活成一道闪电,划破十九世纪欧陆长空;后者将才华倾注在作品中,用其浩繁卷帙缔造了属于他的城邦、圣殿、王国,供后辈瞻仰、膜拜、致敬。作为爱尔兰人,他在情感上更同情奥斯卡·王尔德,更怜悯他的人生遭遇;作为小说家,他在理智上更敬仰亨利·詹姆斯,更推崇他的人生成就。如果说《黑暗时期的爱》是科尔姆·托宾对“唯美主义”王尔德悲剧往事的追忆,那么《大师》侧成了他对亨利·詹姆斯通往圣殿之路的脚注。【Written by :唐 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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