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拖欠员工工资案的二审,我们代理的是员工一方。
一审的时候我们胜诉了,公司上诉至中级法院。
一审的胜诉有些吃力,二审我邀请另一位资深律师一起合作,将律师费分给他一半。
今天开庭的效果上来看,我找资深历史合作是非常划算的。
他发现了对方证据上的两个漏洞,这两个漏洞让法官产生了疑问,而对方又答不上来,法官当庭要求对方尽快的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这两个漏洞,如果是让我自己找的话,我可能得花一天两天的时间细细的看,查找法条,对比判例才能够得出来。
但是我花钱请了资深律师为我服务,他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把整个答辩状跟代理词都写好了。
对我来说是极其划算的,因为我节省了时间快速地学习了案件的要点难点。
对他来说,也是划算的,因为有律师费收入。
或许我也可以像很多年轻律师一样,所有的事情都自己来做,这样可以将全部的律师费收入囊中。
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学习的过程肯定会慢很多,而且要踩不少的坑,另外还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综合考虑的话,我愿意出点钱,请资深律师带带我,因为这样最划算。
还是李笑来老师说的那句话:凡事能用钱买到的都是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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