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行”)是中国央行,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单位,国内金融大家族当之无愧的老大,日常生活中人们称之为“央妈”。
在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按照其职责的不同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1948年-1952年:人行建立
人行1948年在河北成立,建立时间比新中国建立时间还早,1949年迁往北京。这个阶段人行的主要职责是发行人民币、接收国民党政府留下的银行、整顿私人钱庄。
1952年-1978年:人行和财政部大一统
1952年国家基本取消了商业信用,取而代之的是国家信用,全国金融体系全部由人行和财政部主导。现在所谓的五大国有银行,当时要么与人行某个业务局合署办公,要么干脆并入财政部。到了1969年,人行也被并入财政部,对外只保留了人民银行的牌子。
直到1978年,人行才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但央行职能与商业银行职能依然没有分开,既行使央行职能,又办理商业银行业务,既是宏观经济的调控机构,也是金融行业监管部门。
1979年-1991年:混业监管时期
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中、农、工、建先后被设立、恢复或独立。1978年恢复农业银行,农村经济扶贫被分离;1978年恢复中国银行,外汇业务被分离;1978年设立外管局,外汇业务管理被分离;1984年独立工商银行,储蓄和工商信贷被分离。
1984年人行和工行分家,标志着人行的商业银行职能完全被剥离。
虽然人行的商业银行职能被剥离,但人行依然同时负责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行业监管,所以,此时期可以称为金融业的混业监管时期。
1992年-2002年:分业监管研究时期
邓爷爷南巡后,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速,中国金融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
1992年设立证监会,证券业务监管被分离;1998年设立保监会,保险业务监管被分离。
这期间,还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更使领导层意识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一个强有力的机构。
2003年-至今:分业监管时期
2003年银监会正式成立,履行人行拆分出来的银行业监管职责,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正式形成。
也就是说,中国金融业这个大家族有了四位家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行三会。即:
-
央行:控制货币市场供应
-
银监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
-
证监会:证劵市场监管
-
保监会:保险机构监管(已经与银监会合并)
后记
虽然人行是正部级单位,但只有总行具有行政级别,各地分行和中心支行属于事业编制。人行薪酬待遇比其它监管机构要好,也是各大银行高薪挖角的热门之地。
如果觉得作者文章内容不错,欢迎关注微信公共号(ID:WeYanXPJ)获得后续更新;如需阅读以前文章,请在公共号后台查看历史消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