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罪案类型的美剧里,经常会看到负责任的警探对狡猾的罪犯穷追不舍,运用各种科技手段、提供确凿的证据,最终把罪犯绳之以法。正义得以伸张,当然大快人心。
像DNA鉴定这些技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逐渐被运用到实际办案过程中,技术的成熟和普及也经历了足够的时间考验。在此之前,很多办案过程还是依靠更传统的方式,比如警探的直觉和判断、审讯、人证、口供等。这种情况下,难免出现错判。美国作家约翰•格里森姆在《无辜的人》这本书中,就详细记述了一个人被误判改变人生轨迹的经历。
1982年,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庞托托克县一个叫埃达的小镇上,发生了一起残暴的奸杀案。最初,案件的进展非常缓慢,侦办过程漏洞百出。后来,最后一个见过受害者的嫌疑人突然抛出一个可疑的名字。虽然其它证人都明确表示在案发前并没有见过这个人,这个人却成了警方的头号目标,和他的一个朋友被当做共犯,一起被判了死刑。
这个被冤枉的人叫罗恩,曾是埃达小镇上的棒球明星。然而,他的职业棒球之路走得并不顺利。过高的期许和现实的挫败,给罗恩造成了巨大的心理打击,使得他逐渐沉溺于酗酒、泡酒吧,并逐渐患上了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心理疾病。罗恩的心理状态很不稳定,行为也愈发异常,犯过一些小错和轻微罪行。
罗恩是一个病人,他的行为给其他居民带来了困扰。同时,他也成了小镇邻居和警察眼里的“问题青年”,一个有什么坏事儿最容易被怀疑的人。这种偏见给罗恩带来了灾难。
实际上,案发前罗恩根本就没在现场出现,他的母亲可以为他作证。可是警探、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却刻意忽略他的不在场证明,主观认定他就是他们要抓捕的目标,因为他看起来像嫌疑犯。于是办案人员通过暴力诱导、高压逼供等手段得到了不靠谱的梦境口供,又通过根本站不住脚的毛发证据,把他打造成杀人犯,送进监狱。
警方通过这么多恶劣手段诬陷了根本没有嫌疑的罗恩。执法者的渎职和偏见,把一个无辜的人送到死亡边缘。庆幸的是,在条件恶劣的死囚监狱坐了十二年牢之后,一群热情和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帮助罗恩洗脱了冤情。然而,十二年的无妄之灾让罗恩的病情急剧恶化。出狱后的罗恩,再也无法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一个错判,耗尽罗恩的一生。
在埃达这种大家即使不认识也会互相看了眼熟的小镇上,恶劣凶杀案会给所有居民造成心理恐慌,也会给警方带来巨大的办案压力。警方办案能力和侦查效率的低下,使得案件无法顺利侦破,又让这种压力与日俱增。
这个时候,警方急需一个罪犯来了结案件。这就像是给瞌睡的人送枕头一样来得便利,既解了警方头顶上的办案压力,也给了小镇居民一个所谓的交代,因为“整个小镇需要一个有罪判决”。在罗恩案件中,埃达镇的执法人员与其说是在办案,不如说是在了事。他们的渎职,是以无辜者的人生为代价的。
直到罗恩洗脱冤情,傲慢的埃达镇执法人员始终不肯承认错误,“没有安抚,没有遗憾,没有认错,没有道歉”。小镇的教堂也拒绝接纳出狱的罗恩。即使证据确凿,在埃达镇警方和居民心目中,始终认定罗恩是罪犯。罗恩虽然离开了监狱,却始终活在埃达镇居民心中的监狱。他的清白始终没有被邻居们认可。出狱的罗恩始终没有得到纯粹的、彻底的公正。
另一方面,警方把全都注意力都放在诬陷罗恩上,漫长的司法程序也消耗了大量的时间。这期间,可能助于侦破凶案的证据和线索几乎消失殆尽,贻误了抓捕真凶的时机。凶杀案的真正罪犯最终逍遥法外,受害者也始终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正义。所以,埃达镇执法者的渎职,也是以受害者沉冤难雪为代价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上个世纪的美国,这类冤案并不是个例。仅仅在埃达小镇,在罗恩被诬陷之前,就曾出现过用仅凭梦境口供错判的案例。那件案例被记者写成一本书《埃达之梦》,引起广泛讨论,却没能让埃达警方醒悟和改过。那些没有被纠正的冤案受害者,就只能在监狱的阴影中做无声的呐喊。
现实中,经过验证的新的科学技术和理论,能够帮助执法人员以更专业的方式去工作。《无辜的人》就是通过罗恩被冤案消耗一生的案例,提醒执法人员,他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关乎他人的清白和正义,拒绝渎职和偏见是执法人最该保持的底线。
2019.02.19雾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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