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不懂其意,震撼于眼前的美景,脑海中不由得就蹦出这两句诗。要说古人为什么喜欢写诗,以诗抒情,以诗明志,以诗会友……。确实,诗歌还要是古体诗,更押韵,更优美,斟词酌句,引经据典,既豪迈,又抒情。既深情又含蓄。
写的人意气风发,读的人酣畅淋漓,一首佳作可以流传千古,实乃幸事啊!
但是,白话文虽然通俗易懂。总缺了那种附庸附雅的氛围和格调。
个人心得,都谈不上拙见。不屑者略过。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不懂其意,震撼于眼前的美景,脑海中不由得就蹦出这两句诗。要说古人为什么喜欢写诗,以诗抒情,以诗明志,以诗会友……。确实,诗歌还要是古体诗,更押韵,更优美,斟词酌句,引经据典,既豪迈,又抒情。既深情又含蓄。
写的人意气风发,读的人酣畅淋漓,一首佳作可以流传千古,实乃幸事啊!
但是,白话文虽然通俗易懂。总缺了那种附庸附雅的氛围和格调。
个人心得,都谈不上拙见。不屑者略过。
本文标题:陪跑(第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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