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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刚看完

小说/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刚看完

作者: 暮晓_薇语 | 来源:发表于2018-05-07 17:17 被阅读0次

    五一假期三天,利用碎片时间看完小说—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和一部电影,由冯小刚导演的小说同名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潘金莲的故事,我们多少都知道,从宋到今,人们总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作她潘金莲。但这本书的主人公却不是我们想象那样的潘金莲般的女子,而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的名字叫李雪莲。

    李雪莲和丈夫秦玉河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想多生一个孩子,自己出主意假离婚,却不料假离婚后变成了真离婚,孩子还没有生下来,丈夫却和别的女人结了婚,更污蔑她是潘金莲。

    不是真离婚是假离婚,不是“潘金莲”是李雪莲。李雪莲为讨个说法,她坚持上访,问题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把一串地方官员拉下马,只是罪魁祸首丈夫秦玉河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还有…,于是又开始了长达的二十年上访告状,只是这中间漫长的二十年,李雪莲的艰难的二十年人生,被作者“偷懒”跳过了。李雪莲这样一个农村妇女,她的执拗,她的不易,我们只能凭借想象来填补。

    ……

    小说全书共三章,近300多页,不厚不薄的一本书,平时阅读较快的读者可能也就需要一个小时多的功夫。我是用碎片时间,加起来两个多小时读完全书。小说语言文字非常的平朴浅显,但故事情节很有戏剧性,总是峰回路转,让读者心弦紧扣,却也总给人一种宁静,这样的文字读来,为读者安顿一种心随作者文字的缓慢的情境中。简单说,就是一种轻松,不疾不徐的感觉。这是属于作者的文字艺术和讲故事的特色吧。俗了来讲,就是 “接地气”吧。

    小说的基调,故事情节峰回路转,戏剧诙谐,总能引起我会心一笑。走上了漫长的告状之路,从镇里告到县里、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没能把假的说成假的,还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她上北京告状的一幕,竟持续二十年。岂不讽刺!

    电影则是根据小说同名改编,两者相比,内容基本是一致,没有太多改动,比较明显的就两处吧。

    一是,小说里持续上访告状的二十年,在电影里,是十年。(个人更愿意倾向十年这个时间长度,人生漫长却也很短暂,十年执拗的她似乎只想说清楚一个可能怎么也说不清楚的理儿,还要搭上二十年的人生,实在不忍。这一改,让我觉得是导演和编剧对李雪莲这个人物的怜悯以及多了一些尊重吧)。

    除此外,就是结尾。

    原小说结尾:李雪莲往后的生活笔墨没有,而是突然插入一个曾经的县长史为民在二十年前被免职后,开了一家餐馆。这次年底为了从北京赶回老家,与患绝症的牌友最后打一圈麻将,但苦于买不到车票,于是急中生智,写一牌“我要申冤”,于是被警察当作上访者护送回家。李雪莲久告不成,史为民活学活用,两两相比照,确实有几分荒诞。就如章节名:玩呢。所以,这本书每每读时,屡屡忍俊不禁。

    而在电影里,一开始交代假离婚是因为想多分到一间房子,但在电影的结尾,李雪莲偶遇曾经因为她的告状而下台的县长史为民,道出真正的假离婚原因,不是为了一间房,而为了想多一个孩子。却因为假离婚后,丈夫却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自己因为极度愤怒下,孩子流产了,孩子没有了。折腾了十几年的告状,其实是为了给肚子里未成形的孩子一个交代。 不得不说,电影里的结尾是不错的。(是电影本身的需要,也是像我这样普通广大群众的心理需要吧。)

    电影让我们直观看到了李雪莲的放下,展开了自己简单平淡的新生活。让别人厌腻甚至被认定疯子行为的她,最后自己讲出真正原因,是对自己的善待。荧幕里平静的她,却让观众有些不平静了。在这里突然想起曾经听过一本书说,好莱坞编剧讲故事的标准,就是一定得有人离开也就是“死”,有人死了,才能激发矛盾,有情感渲染,触动观众心弦。这里似乎就是典型的好莱坞标准吧,这样的结尾,不仅让观众理解了,李雪莲折腾并不是固执简单在说一个理儿,而是心里的一种敬畏。对自己,对孩子,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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