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婚恋是人类的共同现象。婚姻给人的生活带来的悲喜色彩,都对婚恋有着相互的影响作用。喜,使人效仿,激起更多的行动心理,悲,使人谨慎,甚而退缩。当太多的婚姻悲剧和矛盾现象进入人的意识后,就使婚恋角色们从谨慎的心理,上升为婚恋的恐惧心理,怕自己的婚恋重演他人的悲剧。严重的会使一些女性觉着每一个婚恋对象,都会给自己的未来生活带来不幸。这种恐惧使一些未婚女性由此产生虚无心理,总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婚恋和婚恋对象,看待自己的感情和对方的爱情表达。
而人期望婚姻是建立在坚固基座上的不朽之塔,这是出于期求婚姻能给人以永久性幸福的一种心理。但是,人的幸福得尖,却不是决定于人的期求心理,更大程度却是取决于人对幸福的理解,和由此而对生活的感受。上述的婚恋恐惧和坏疑心理,原本也是山于对婚姻幸福的痴求。然而,这种痴求是把幸福 解为一利固定的结果,婚恋活动就是为获取这种不变的幸福之果,然后永久地享用。
这种思维和心理,也是很多男女进入婚姻生活后,感到尖望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后来对幸福的有无产生怀疑的原因之一。当然,幸福婚姻无疑是有的,但不是某种固定结果,而是人的主观世界对和谐温馨生活的一种精神感受。生活是人的行为综合流,人的幸福感受因而也是流动性的,也是一种流。而且,人的行动特性,也决定了人的幸福只能是存在于人的行动之中,是行动中的一连串的精神感受。
其实,婚恋中的幸福感受,并不就等于婚姻的幸福,只能是给婚姻的幸福寻找和创造基础。婚姻的幸福,还得完全靠婚后男女双方和谐审美的行为。幸福不是在人生某一阶段或时期的活动谋取,而是人在行动历程中每时每刻的精神感受。所以,婚姻的幸福也并非就是在婚后,而是早就开始于人对男女关系有所需求知觉的那一刻。婚恋本身就是婚姻幸福的一个感受阶段,婚后幸福只是另一不同阶段生活内容的感受。
因而,婚恋为婚后幸福寻找和创造基础,只能是任务之一,重要的还是对男女感情和精神交流的感受。婚恋幸福感受的程度,取决于角色对婚恋的投入程度,也决定着婚姻幸福前提的建立。所以,婚恋角色对于婚恋的投入,对于婚姻幸福至关重要。投入是指人这一生命的全部倾注,弃绝一丝一毫的恐惧猜疑和虚无。
总之,这一切说明,我们没有必要带着畏惧悲剧或不幸的心理面对婚恋,而是应该无畏地投进身心去勇敢地爱恋,去寻求心灵与心灵的撞击,感情与感情的交融。只有这样才能为婚姻生活寻求创造出好的基础和条件。悲剧或不幸也只有我们婚后的行为才能避免,而不是婚恋时就畏俱所能消除的。只有勇敢而真诚坦荡地投入娇恋生活,婚姻的幸福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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