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时代,听书和看视频压倒性流行,看书早已变成了一件难事。有人痛心疾首,我属于对此不以为意的那类人。人活于世,与世推移是基本操作,况且读书求知本来就是一小撮人类的行为,从来没被普罗大众广泛接受过。但与此同时,我对坚守古老阵地的人心存十二分的敬意。我也相信,读书人永不过时。
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家中不必有万册藏书,也许不过薄薄半面墙壁,但是必然对其中的每一本书,每一页,都如数家珍,且融会贯通,即使一把火烧了,也无损什么。他的言语思想虽然四通八达阡陌纵横,却都指向同一个中心。唯有这样,我才承认——这个人,是个读书人。不然,这只是一个有很多书的人,或者以读书为生的人。
读书的最高境界也许是:只读懂了一本书,过了精彩的一生。
就我而言,若劫火焚世,只可余书一册,火中取栗,唯「庄子」乎!至今记得第一次读到「庄子」的澎湃——天哪,这个人怎么知道我的感受!相隔千年,神交于此。庄子的伟大,并不在于逃避现实,而是洞察世事之后的逍遥;不是浮在天上的假乐观,而是沉下去乘风破浪由鲲变化而来的鹏鸟。个人愚见,庄子的逍遥与凤凰涅槃有几分相通之处。
虽说是“开卷有益”,人的口味还是各有偏好。就我个人而言,读书很杂,不过我不大读小说,因为我总觉得小说大都是一个个扭曲灵魂的变体。要说其中蕴含了多少真理,我看不见得。如果去图书馆,你会发现在茫茫书海中,若是按类别比较,小说的数量之巨令人讶异。这一方面说明小说是比较容易下笔的文体,另一方面我不禁感叹——人类真的是热爱意淫的物种。
很多人觉得读一本英文书的人很有品味,我以为这是一大误区。不是万不得已,我绝对不会读那么没有美感的拼音文字。明明汉字书写的,是更高等的智慧。同样,我对那些动辄引用外国名人的文章也嗤之以鼻,就好像看见一个煞费苦心穿搭却仍然衣不合体的人,无论怎么穿红戴绿也逃脱不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既视感,不禁让人怀疑平胸的女人为何非要穿紧身衣。
装逼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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