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雨声闹醒。大连只有在下雨的时候,才最像南方。关于南方的雨,在清明三月,是悄无声的,而在夏日雨季,又是一道道凌厉的闪电和轰鸣的雷声把天空劈开,衬得瞬间亮如白昼。老天爷像发怒一样,从天上将满盆子雨倒下来。于是,你在木窗户里,听到的就是——瓢泼大雨。我很怀念南方的雨。
张爱玲曾写过,一个英国老太太,因为远离故乡,所以“英国得格外道地”。我有时候也有同感,出门在外的人,故乡的名字成了自己最重要的骄傲,无怪乎汪曾祺老先生也写他的故乡高邮:每当别人说起高邮的咸鸭蛋,便又骄傲又怅然——为负盛名沾沾自喜,但又隐隐若失——好像高邮穷得只有咸鸭蛋似的。
这种体验,恐怕游子都有的。而雨声里我怀念少时无知与自然的生活状态。小时候,暑天里一场雨,就是山上蘑菇的催化剂。于雨后的清晨从床上爬起,鞋都未提就去找两个堂姐,提着父亲用篾条编的竹篮,上山采蘑菇。时辰要是太阳刚刚升高,阳光透过树林斜射进来,热气从土里蒸发之时。这个时候的蘑菇正欲将菇伞打开,是最鲜嫩的时候。如果远远的看见地上鼓起了一个小包,四周土被撑裂——勿用怀疑,里面一定藏着一朵新生的蘑菇,扒开土就是了。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这个活。它有希望,有香气,有美。采得蘑菇回来,交给母亲,换得家人一天美味。那种大地馈赠的香气,是以后的味觉再也寻不着的。
小时不知,大了知道原来这种生活也是审美的生活。这种知道,在沈从文的《边城》和《龙朱》里,最深刻。沈先生写湘西,写那一带的少数民族,苗族,白族等。我的家乡是壮族,附近杂居着苗族、侗族、瑶族等。所以从文先生的文章,很多都是家乡再现,里面的人性与物件,样样熟悉,甚至是方言,有很多也是互通的。
然而我能受到的润泽,我的丫头大概是感受不到了。她有她关注的美。我看春回大地,就告诉她什么叫万物回春。我看种子发芽,就告诉她什么叫生命力。我每天带她走滨海路上班,让她看满山的槐花。冬季时,在山上走路,我让她感受大树精灵的呼吸。
我怕她与自然割裂,与大地隔阂。所以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带院子。但是我也知,收效甚微。她说想住高楼,因为高楼更像城堡,而所有的公主,都是住在城堡里的。
我在李敬泽《青鸟故事集》里,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是个西方哲学家,你肯定能由此看出人与大地的疏离,人与自然的疏离,人的异化。是。当我回想儿时,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这种变迁。
故乡的雨,我真怀念。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