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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问题

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问题

作者: 王瑜书园 | 来源:发表于2022-02-24 22:46 被阅读0次

申请地理标志名称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有些地理标志的申请迈不过名称这个坎。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名称规范》(下称名称规范),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进行了具体指导。

一、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的一般格式

《名称规范》第二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应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组合构成。根据《名称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一般格式是:地理名称+产品名称。

1.地理名称不是单纯的行政区划名称,包括以下:

(1)省市县乡镇名称行政区划名称,比如:“南丰蜜桔”南丰是县名,“王桥花果芋”王桥是江西东乡的乡镇名。行政区划名称还可以是老名称,比如“袁州茶油”袁州是宜春市的旧称;

(2)山、河、湖、海、沙滩、岬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自然地理名称,比如“庐山云雾茶”中的“庐山”就是山名;

(3)自然村、片村、巷等名称等居民点名称;

(4)桥名、井名、站名、港名等约定俗成、当地使用广泛的特定地理位置名称

2.产品名称包括哪些

根据《名称规范》第四条规定:产品的学名、俗名、别名等,也可使用当地历史沿袭名称。比如:“黄岗山玉绿”,“玉绿”是茶的名称。通常称红茶、绿茶等,但是江西铅山县却叫“河红”、“玉绿”、“贡玉”、“花香”等,仅从名称上看,公众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铅山本地人却是家喻户晓,成为茶的别名。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与其他名称冲突怎么办

1.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冲突怎么办?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有“商标查重结果”一栏,也就是说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必须先查询该名称是否注册为普通商标,是否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经查询,如果注册了普通商标,或者已经注册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怎么办?

根据《名称规范》第五条规定:申请产品名称与商标存在冲突,即申请产品名称已经被注册为商标或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提供商标注册人的承诺文件,同意登记后证书持有人及相关标志使用人使用该名称,确保不发生法律纠纷。

※:这里要注意,查询有两个查询。

(1)普通商标的查询

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由地理名称和产品名称共同构成,查询的时候只需查产品名称。比如拟以“庐山云雾茶”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庐山”是地理名称,查询的时候只查“云雾茶”。

(2)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查询

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查询需要用带地理名+产品名的完整的名称查询。还是拟以“庐山云雾茶”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这时要“庐山云雾茶”去查询,查询到九江市茶叶产业协会2003年9月就以“庐山云雾茶”名称申请了地理标志商标,有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先,再以“庐山云雾茶”名称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就要取得九江市茶叶产业协会的同意。

2. 和在先登记的地理标志名称冲突怎么办?

根据《名称规范》第五条规定:产品名称与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同,或包含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不给予注册。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比如茶,只有红茶、绿茶、白茶、黑茶、黄茶等一些类别,很多地方都有本地特产,“福鼎白茶”申请登记了,“安吉白茶”就不可以登记了吗?农业部公布的农产品地理数据中,叫“白茶”的名称有好多个。如何准确理解?《名称规范》没有进一步做解释,遇到此类情况还要和农业部相关部门先咨询一下。

作者:王瑜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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