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微信群里转发了一个视频,是一个小孩拿着石头不停地敲打路灯的钢管,dang dang dang,声音刺耳,连续不断,他旁边站着的应该是他爷爷辈的人物,也没有阻拦,拍摄视频的人跟孩子说,“不要再敲了”孩子不听,跟他的“监护人”(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他们)说,他的监护人叫他不要多管闲事,这样数次劝阻都没有用,最后那个监护人还说,警察都不管,你管什么?你现在去把警察找来,去,快去。
看完之后,我很想叨叨两句。
我说大爷,您把警察出来说事,这吓唬谁呢?你认为警察过来了会向着你么?您这做错事不知悔改不说,还叫嚣,您这就过分了,或者我说您嚣张,您不介意吧,我觉得比较复合您的气质。
咱从来不搞人身攻击,有事咱拿法律说话
根据宪法的规定,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①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记录, 遵守公共秩序, 遵守社会公德;③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 ④保卫祖国,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⑤依照法律纳税 ; ⑥计划生育等。
首先,我国法律就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要履行爱护公用财产的基本义务,您说您孩子小,不要跟小孩计较,那好,您是不是他的监护人?你是他的监护人,就要履行监护责任!
其次,我国法律就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要遵守社会公德,您觉得不就是路灯管子么,砸了又怎样。敢情砸的不是您家的!敢情砸的不是人!我看砸的是人,你还这样叫嚣么!
我作为晚辈,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这个所谓的过来人一些人生道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们的一言一行,他们都看在眼里。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什么样,孩子身上出问题了,别人首先不会去指责孩子,而是去批评家长的教育没做到位。
有一次我陪爸妈去我一叔叔家吃饭,叔叔家的孩子三岁,我们刚进门,他吧嗒吧嗒的光着小脚跑过来,怀里还抱着两双拖鞋
“给你们拖鞋”
我们一家子都笑了,那孩子抬头望着你,天真的表情让你忍不住想要去抱抱他
这时候他妈妈过来了
“你先穿上你的拖鞋,光着脚不冷啊“
阿姨把拖鞋给小孩子穿上
“这孩子,知道家里要来客人了,一听你们摁门铃,就跑卧室去找拖鞋,我还没注意,这家伙自己反倒是光着脚丫子”
这一顿饭下来,我爸妈饭桌上说了好几次孩子懂事,你们两口子教育有方,回家的路上,我爸一边开车,一边跟我妈说,你看看人家两口子怎么教育的孩子,你再看看我那个表妹家的孩子。
我爸口中的表妹,实际上是他老家的远房亲戚,我也只在照片里见过,事情是这样的。
那次我爸从老家回来,一进门就一脸的不高兴,我妈问
“你咋啦,一回来就拉着个脸”
“XXX,就是我表妹,你说说我要不是回家看我姑妈,谁会想着看她啊,她倒好,第一次见面,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在我姑妈家,她也在,我给姑妈拿的东西,她拿回去一半,最可气的是,她6岁的儿子,那小家伙,小小年纪,别的不学,财迷倒是很在行,我把给姑妈拿的东西放到了小卧室,我们在客厅聊天,他一会跑到卧室,一会跑到客厅跟她妈说话,你知道他说的啥么,妈,那个咱家里没有,妈,那个我没吃过。你说丢不丢人!她妈竟然就是笑笑,啥也没说。吃完饭她们要走了,我姑妈就说,那个XXX,小孩子不是说想吃那盒东西么,你拿回去好了,她竟然真拿走了!你说有这样的人么!你让我怎么说,还有,.....”
后面的话我没有听,回屋里看小说去了。我只知道,自此之后,我爸再没回过老家。
有些父母觉得,不管孩子,让他做他想做的就是爱孩子,我告诉你,你这不叫爱,叫放纵。
前几天看了篇新闻,讲的是一只流浪狗被几个小孩拿石头生生的砸死了。
我不知道,你看了这个新闻会怎么想,我看过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些孩子逞了一时之快,回到家之后,还是照样能吃上热乎乎的饭,玩着自己喜欢的玩具。但是那只流浪狗呢?它虽然吃不饱穿不暖,身上脏兮兮,更没有温暖的窝,没有主人的照顾,但是他也有生存下去的权利,凭什么要你们来审判它的生命?
那则新闻评论下方,清一色的痛斥小孩的字眼,我想你们大可不必,你们去痛斥那些家长吧,他们如果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小孩子回去之后,暴打一顿,比什么都强!
小朋友,我知道,我现在跟你讲大道理你听不懂,想必你也不想去听,但是你要记住,在你这个年龄段,那些劝阻过你不要去做某事的人,你不要去讨厌他,那些人也是真心为你好。
小朋友,叔(哥)叔(哥)在这里,送你们一句话,不要你们现在去理解,记下来,将来的某一天,你会明白的。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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