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这种品质,似乎已经没有像以往那般受鼓励了,尤其是出现了“劣质的勤奋者”这个词之后,甚至会让人觉,“劣质的勤奋者”,如果他没有得到薪酬的增长或者职位的晋升,就会被认为是平庸的。
一些文章说,劣质勤奋者之所以平庸,是因为做事的战策略、方法不对。我将其观点理解为,劣势勤奋者其实就是笨,甚至目标方向就是错的,因为聪明人不会用笨方法的。例如愚公移山、铁杵磨针这些典故,是被认为劣质勤奋的代表。
现实当中,有多少人是聪明的人呢?一般而言,从更好的大学毕业的,都会相对更聪明的,综合能力也相对更强。经常拿奖学金的,也要比少拿或没能拿奖学金的相对更聪明。
不得不承认,广州社工行业当中,“聪明人”并不多,名牌大学毕业的寥寥无几,重点大学毕业的也甚少(不算后来读研究生的),一般本科和专科院校毕业的相对多点。
不过,社工们不应该妄自菲薄,毕竟做社工不是学历越高,就一定能做好。做好社工服务靠的是用心,当然还要再加一点悟性。这点悟性,不是要用来创新,而是让自己把实务做得更好,例如微观的操作或者宏观分析和思考已经总结经验。
社工机构的领导,总是不忘了向社工宣扬要“服务创新”。领导们或者迫于政府的压力,或者要在机构做出引领创新的姿态,当然要鼓励社工进行服务创新。但问题是怎么进行创新呢?恐怕没人有系统地想过。
当然,我知道机构的高层不容易,承受更多的责任和压力。但我认为,作为机构的高层,鼓励社工勤奋,要比鼓励创新更符合现状。所谓“天下报告一大吹”,但可扪心自问,获得的好评结果,是不是真正做得好。如果说已经是创新的模式,为什么这种模式不可推广?其实大家都明白,这是购买方的大力宣传、机构对“包装”而已,离实质的创新,还有差距。
就当前的社会工作的形势来看,勤奋要比创新更值得鼓励。如果没有具备创新的社会环境或者行业环境,也没有合理的人才梯队的前提下,“服务创新”恐怕只是一句空口号(社工机构和行业的领导,很可能对我这个看法不以为然,姑且原谅我现在的目光比较短浅吧)。
创新是要不断的尝试,也不会那么容易成功的,同时也极具风险。先问问这个行业的制度和环境,是否允许或者能否承受创新失败带来的风险。政府可是希望服务机构一两年就有创新成果,可现实是,好多社工做不到两年就离职了,没有经验的传承和积累,谈何创新呢?
要做好某样事情,未必需要所谓的创新,更加不必为了创新而创新,想如何去“包装”。越是强调要包装服务,那恰恰反映了这个服务并不好,用“包装”来掩盖实际服务的不足。
先把服务的基础做好,才有得以创新的经验积累。做好服务的前提,是需要有更多有心的社会工作者,还要把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打扎实。要将服务的基本功打扎实,需要的是勤学苦练。有了牢固的基础,才是创新的技术前提。历史上著名的书法家,那个不是勤学前人的优秀作品,临近晚年的时候才形成成熟的个人风格?刚学会握笔了就想创新,写出新的字体和风格,恐怕是天才也自视过高了?
可是现在社工的门槛越来越低了,需要将社工能力提升的成本则越来越高。这说明社工们更需要勤学才能提高服务质量。
认识一个教吉他和尤克里里的老师,他也是书法爱好者。在艺术天赋上,他要远胜大多数人。他的行书写的非常好。我问其诀窍,原来是曾经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天临《兰亭序》两个三个小时。我佩服的不是其天赋,而是其坚持和努力不懈。聪明人,也是要勤学苦练才能成为高手啊。没那么聪明的人,那更需要勤学苦练了。社会工作要转变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思维和习惯,不论是聪明人还是资质平平的人,要想成为一个高手,还是需要勤加学习和练习的。
国家或者组织进步的灵魂未必是创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其内容又有哪些具有创新性了?废井田,开阡陌、重农商、行郡县制,都不是商鞅首创,完全找不到创新的痕迹,还直接复制李悝在魏国颁行的《法经》。宋朝的王安石变法,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等都极具创新性。可惜,“政策出不了金銮殿”,执行过程中偏差非常大,结果是怨声载道,弊大于利。
社工要勤学的内容太多,某些社工连文字表达这种基本能力也并不好。无论是微观的实务方法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还是宏观的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行政等,更需要勤加学习和应用,才能提升服务的质量。
越勤奋怎么会越平庸?最多是成长的快慢因人而异。真正的勤奋,总会使人有收获。勤奋学习,并不等于是经常加班,反而是善于总结经验,从中体验到勤奋的带来收获丰富的结果。如果机构中社工普遍加班多,则未必是社工的能力问题,时间管理问题,反而是机构或项目的管理问题了。
目前很少机构会鼓励社工勤学,反而是一些聘请为机构培训的老师,常常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劝诫社工要勤学苦练。为的是保证和提升服务质量,只有做好这个前提,社工的加薪期望才会被重视。创新是在做好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在社工学会创新之前,还需要学会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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