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描述
自初始起算日至到期日(《回购协议》项下最后一个政府划款日) ,原始权益人依据12笔道路建设工程费用投资回购协议的约定,对 回购方享有的按期收取回购款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回购方与原始权益人对上述协议不时作出的全部书面修改、 修订或补充)。
{本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所依附的道路、隧道、 桥梁等工程均采用BT形式进行投资建设。新区政府在投资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后,与浦发集团签订 《回购协议》,约定浦发集团筹集并投资剩余的项 目建设资金,待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并移交新区政 府使用后,新区政府接《 回购协议 》和《关于同意 利用上南路拓建工程等12条道路资产回购权进 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函》 户浦发改川金【2013】183号)确定的回购基数及双方约定的内部收益 率、回购期限向浦发集团分期支付回购款。与此同 时,新区政府在《回购协议》中承诺有义务将回购 款列入新区政府年度财力资金平衡计划。}
二、资产特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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