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的时候有个小姐姐忽然给笔者布置了一个作业,她问“到底女性是作好,还是不作好?”。于是,笔者就问她出于什么目的问这个问题?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她解释说她觉得自己最近挺作天作地的。比如把自己老公拉黑了,然后那天感冒了,给老公打电话,让他给自己买点感冒药。但她老公以手机快没电了为由,让其自己去买。于是她就强制把电话挂了,没想到他老公给她把药买来了。

她觉得这些行为挺“作”的,而笔者却觉得这些行为是合情合理的行为。她老公被拉黑,在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确实是她老公让她不甚满意,甚至都让她产生了想要离婚的念头。那么这种所谓的“作”就不能认定为“作”了,毕竟能够让一个愿意嫁给自己的女人产生离婚念头的事情,肯定算不得毫无缘由的无理取闹。一定是在某一刻,在一些合理的诉求里得不到最基本的满足,才会让这个女人对男性失望。致于生病买药的诉求就更合理不过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作”?
“作”是一个吴语里的常用词,意指任意妄为、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等;或者理解为不知分寸的犯贱,并把后路堵死。在北方也有“作妖”一词,其概念是差不多的。我们常常听到一个网络用语,叫“不作不死”。笔者觉得其意思,也算一目了然。
那么“作”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举几个例子感受一下。
两人约会,经过超市,男孩想买冰激凌吃。女孩说“大姨妈”来了,她不能吃也不允许男孩吃。但男孩还是买了,女孩生气转身离开并将男孩拉黑。很多男孩觉得女孩的这种行为是“作”的表现,但其实不是。毕竟不想看到男孩吃冰激凌是合理诉求,因为她“大姨妈”不能吃,并且已经提醒和阻拦了。所以她之后的表现就不能算是“作”了。

还是上面的情况,女孩说她“大姨妈”来了不能吃。于是,男孩买了一份冰激凌正准备吃的时候,女孩抢过冰激凌,并将它丢进了垃圾桶,然后生气转身离开并拉黑。这个行为才叫“作”。很多人说跟前面不一样吗?虽然结果一样,但过程不一样。前者有阻止,并提出女孩的合理诉求。而后者并没有,且女孩还将冰激凌丢进了垃圾桶,这个行为就是无理取闹的。无理而为之,便是“作”。
再举个例子:女孩准备去参加同学聚会,让丈夫帮忙参谋一下。女孩挑了一套V领的连衣裙,但是丈夫觉得有点性感,不许她穿。但是女孩最终还是选了这套衣服去参加了聚会。晚上等她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的门被从里面上锁了。她敲了半天门无人应答,打丈夫电话提示关机。

很多女性觉得这个丈夫有点作了,不就是穿的好看一点去同学聚会嘛,至于嘛!其实他只是有点吃醋,并且一开始就提出了自己的不满,而女孩没有顾及他的感受,所以他的生气表现是可以理解的。
还是上面的情况,丈夫觉得衣服有点漏,但没阻止。等女孩聚会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行李箱被丢在了门口,家门也被反锁了。打丈夫电话,他却说:“舍得回来了啊!穿那么骚给谁看呢?你倒是和你的那些男同学们过日子去呀……”说完就给挂了。
后者这个行为就比较“作”了。吃醋可以,但不能无度,甚至侮辱对方。有意见可以事先说清楚,事后也要给对方一个解释的机会;切不可自作主张,伤人伤己。

“作”其实不分性别和年龄,只要是人总会有“作”的时候。但是我们只要是合理有度地去争取自己的诉求,那么有一些我们认为的“作”,也许就不算是“作”了。甚至还能增加对方对自己的重视。人有时候也挺贱的,你对他们好的时候,他们未必会在乎;但是一旦有了危机感,他们就会意识到你对他们的意义,然后百般讨好,但是你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见好就收,毕竟过了就变成了“作”。
所以女性是“作”好,还是不“作”好?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作”只有死,不“作”就不死。而有理有度的闹点小脾气,还是很可爱的,甚至也能增加彼此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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