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专利代理时间越长,就会有越多的专利审查意见需要答复。
有个同事喜欢把收到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存放在电脑桌面,本想着每天打开电脑能提醒自己手上的审查意见数量,却不曾想才短短4个月,电脑桌面已经摆放不下这么多的未处理的审查意见了。
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审查的过程中,审查员给申请人下发的意见,一般发明占多数,实用新型占比相对比较少。
发明专利的审查意见的条款最常见的有第22条2款、3款,有些也会有26条3款,或23条4款;而实用新型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绝大部分是26条3款,也就是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技术方案不清楚。
被下26条3款的这类实用新型专利,答复授权的概率基本在50%左右。
如今的发明专利递交上去后,95%以上要下不具有授权前景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每件发明专利审查时长为2-3年,而基本上每件发明专利都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还有一通和二通,一通的答复时限是4个月,二通的答复时限是2个月。
一般代理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也不会立即答复,而是会先搁置一段时间,有些代理人甚至待到绝限期了才进行答复,毕竟与审查员battle,是一件需要斗智斗勇,耗费心智的事情。
所以说代理人从业的时间越长,收到的审查意见就会越多,而积攒的通知书也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说回上面那个把审查意见通知书存放桌面的同事,为了加速处理审查意见,甚至专利腾出晚上的时间用来答复,据他说是晚上和审查员纸面沟通的思路更清晰,答复点也会更多。
代理人每个月有新申请的压力,还要处理审查意见,真是让人头秃,让人忧愁啊。
我是月落大漠,深耕知识产权(简称IP)行业8年,持续做阅读、写作及知识产权内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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