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我开始思考天才的模样:天才应该以怎样的方式生活在世界上?
如果把人类社会想象成一片流动的海,那么人类群体就是在海里不断起伏滚动的水母,成群结队,盲目浮游。其中的科学家们左冲右撞,试图认识世界的真相。有同样目标的还有作家们,但他们用的是另一种方式。他们在完成作品之后,被动成为名利之徒,他们自身也试图浮上水面,以期照耀今人与后人,不被海中随时代动荡的俗世生活所淹没。但其中大多数都闪耀一时,逐渐黯淡。迄今为止,只有少数作家窥见了真理的倩影,他们眼中真理的模样也不同。
毛姆算是其中之一,《月亮与六便士》就是他让目光得以抵达真理的一架显微镜。
小说语感出奇的好,不堆词藻,言之有物,平滑流畅,不时流淌些小幽默,甚至还有点押韵。可能这就是毛姆所说的对联体写作,读起来会不自觉的像唱rap。另一方面,毛姆对人物性格与内心的塑造和剖析,有着异乎寻常的精准。
主人公查尔斯·斯朱兰原本是个平庸乏味的证券经纪人,在四十岁时突然毫无预兆的抛妻弃子,跑到巴黎去画画。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不在乎生活环境,不在乎任何人之常情,不在乎社会关系,不在乎自己,甚至对自己创作的画也不在乎,始终视名利如粪土,但这非某种离经叛道和佯装淡泊,也不是为了恪守某种风骨的勇气,而是如他自己所言,他非画不可,身不由己,只想把自己看到的画出来,于他来说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存方式。中年颠肺流离,晚年来到一座孤岛定居,与一名爱他却不烦他的女人阿塔结婚,创作出一系列惊世画作,最后被绝症与失明击倒,在临死前烧掉满壁的画作。
德克·司卓夫是个颇具艺术鉴赏力但自己却画的不怎么样的画家,性格滑稽,热情诚挚,总是一惊一乍,乐于有声有色对人重现自己的惨状,在所有人都不认可斯朱兰画的时候,唯有他辨认出了画中绝世的才华,并因此在灵魂深处被深深吸引,甚至与斯朱兰形成了类似斯德哥尔摩症的关系,尽管斯朱兰无数次对他进行不可理喻的挖苦痛击,但他总是生过气后又跑回来当舔狗,似乎也是身不由己。就像命运安排好了这两个人成为伯乐与烈马,一个负责孕育才华,一个负责不让这才华流产。他们代表了两个性格的极致,不可一世和窝囊好人。
德克的老婆臣服于肉体的欲望,对斯朱兰由极度讨厌转变为极度爱。这个故事的走向让我想起余华的《兄弟》,李光头原本是林红最讨厌的人,结果后来陡然转变,林红也是因为肉体欲望爱上了李光头。不同的是,德克的老婆自杀是因为对斯朱兰的爱,林红想自杀是因为对宋钢的爱与羞愧。
在回忆斯朱兰生平的过程中,毛姆成功塑造了一个真正不拘一格的天才,这个天才不属于他所处的时代,为人处世让大多数世人不敢恭维,只有作品在死后被流传与盛赞。这本书所有的精彩思考,都围绕着这个绝世奇葩而展开。这些思想,呈现了作家本人对艺术与人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矛盾的看法,对感情流动的精准分析,对人性的探究,以及对美的深刻理解,甚至借这个天才之口,表达了自己对女人和爱情的看法。
这个天才的存在似乎启示了这样一个真相,如果你想触摸到眼中月亮的光芒,必定需要在肉体与思想上都无限远离人群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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