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先生说,《世说新语》使他常常缅怀两晋六朝的文化风流,那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高峰。
确实,《世说新语》让我们知道了历史上有那么多有趣的灵魂,他们很认真地活过了自己的一生。在他们的一生中,我们看到了什么叫潇洒,什么叫旷达,什么叫率真,什么叫自然,什么叫放诞。
《世说新语》里很多人做事都特别出格,荒谬到让我们感到吃惊的程度。当时很多名士的举动和言行,用现代词来讲,很“沙雕”。让现在个性张扬的年轻人很有同感:这个人太有意思了,隔着一千多年的时光,跟他们很默契地击一下掌,说一句“我懂你”。
《世说新语》随便一则小故事,就会使我们大笑、皱眉,会激起我们的情绪。
鲁迅先生说,《世说新语》是孩子学习的“名士教科书”。
书里除记录了一些名士的高风亮节和高尚道德外,其中量最大的是奇人奇闻。这些奇人奇闻恰恰是魏晋南北朝这个特殊时期的重要文化组成。
读懂《世说新语》的难点不在于古文的障碍,而在于要懂得这部书的读法。讲《世说新语》要讲喝酒,讲《世说新语》要讲那些人干了什么不入流的事儿,还有,那些人把自己活成了段子怎么还能流芳百世?
《世说新语》的那个时代,赞美的活法是“名士”,所谓名士,就是名声重于一切。人要做名士就要活得漂亮。意味着什么呢?就是一个人要爱惜自己的名誉,爱惜羽毛,好好地做人,做一个自由并且有趣的人。
《世说新语》里面集齐了这么一批人,又酷又怪,他不理会外界的评论,不畏惧权威的恐吓,也不随波逐流,他们追求“天地间的独立人格”,这是一种贵族精神。
《世说新语》所处的年代是魏晋南北朝。东汉末年,由于皇权变更,动乱异常——八王之乱、永嘉之乱、苏峻之乱等等,当时可谓“民不聊生”,还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惨状。
这三百多年,中华崩溃,外族入侵,但也是各民族融合,催生新时代、新文化的一个重要时期。
魏晋时代,人们觉得做什么都是错的,怎么选都是错的,所以只有选择“不合作,不被外界左右,最大程度地保留个性和完整的人格”,这是当时的士人们普遍的追求。
这个时候的小说依然是模仿史传,一个文人听说了一点什么好玩的事儿,就用小说记下来。所以笔记重要的不是真实,而是猎奇。
但猎奇的事要一直能够流传下去变成段子,符合人们内心的期待,符合真实的感受,“小说小说”就是小小地说,跟放到台面上那些正大光明的说法不一样。它给人们提供另外一种解释,叫“重在诠释”,另外一种可能性,叫“有可能发生的状态”。所以小说天然具有解构性。
六朝的笔记小说分为两个类别:一个叫“志人”,一个叫“志怪”。志怪就是有什么奇怪的事就记下来。
志人小说的代表作就是《世说新语》,专门记录什么人干了什么好玩的事儿,上不了正史,那么就当野史写下来,当文学写下来,开创了新风气。诗歌到了这时,也是风格为之一变。除了曹操父子,嵇康、阮籍都是大家。到了六朝,谢灵运、谢朓等等这些人,更是被称为“天才”。
到了这时,中国才有了丰富意义的文学,有了特立独行的美学,这种更为深远的灵魂和心胸,就体现在《世说新语》里,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见识和气度。
《世说新语》里看似许多“不靠谱”的故事能一代一代地流传下来,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在历史止步的地方,文学开始了。
《世说新语》里有一则故事,是写曹丕要杀他的兄弟曹彰,他给曹彰吃下了毒的枣子,枣子里的毒,如果及时地大量饮水就可以缓解。曹丕想“万一我妈听说了这事,给曹彰打来水救他,我该怎么办?”
有很多办法阻止一位母亲去打水救另外一个亲生的孩子,可是曹丕的选择是什么呢?
《世说新语》里记载,他把宫里能装水的器皿全都砸了。他有这么愚蠢吗?应该不会吧,可这就是《世说新语》里面的记载。
太后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儿,曹彰中毒了,太后光着脚往井边跑去汲水。写得特别生动具体,但我们想想,这太后披头散发光着脚跑,这情景谁看见了?谁传出来的?这么有戏剧性,它很有可能只是个段子,可它就这么流传下来了。
曹丕毒死了曹彰,他还要杀曹植。这个说法从史学角度看得打个问号。可《世说新语》里写道,太后说了一句话:“你已经杀了我的曹彰,不能再杀我的曹植了。”这句话很像一位老妈妈肝肠寸断的时候讲得。这种非常非常细的地方,作为史料经不起考据,但作为小说,还是很有价值。
其实,通过曹丕和曹植的诗和文章分析,他们兄弟俩的感情并没有那么糟,但怎么会有这种说法?曹丕要杀曹植,曹丕小心眼,曹丕还毒死了曹彰。这都是在《世说新语》里面比较早提及的,而且书里描述得还非常详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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