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老师说,不创造价值的资金传递,造就了“庞式骗局”;不创造价值的资金裂变,造就了“传销”。还有第三个商业模式禁区——非法集资。
很多人都说,“我不会也不可能参与非法集资的”,那么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就明白了:有一个美容院的朋友,她为了引客拓客,找到了一种自认为非常高明的商业模式,就是每个来做美容的客户,可以办理预存5000元,打8折,预存10000元打6折的打折卡,这样,她就能在很短时间内回笼资金,然后扩大店面规模,接下来就可以用这种方式继续复制,店面会越来越多,挣的钱也会越来越多。那么,这种方法可行吗?其实,这个商业模式已经涉及到了非法集资!
一个公司有“三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当客户把用于未来消费的一笔钱,存到你公司的账户后,这笔进账,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被计入“资产”,还是“负债”呢?当然是“负债”了,因为客户只是暂时预存,在没有接受完整的服务之前,这些钱都不属于你的。
有人可能还会说,就算是我向客户借钱,但也是客户自己同意的啊。他之所以同意,也是因为享受了折扣啊。我们之间你情我愿的事,其他人管得着吗?当然管得着。用户把钱预付给你后,这笔钱还是客户的,存在你账上,利息你拿了就拿了,但本金至少还是安全的吧?可是谁同意你“挪用”客户的钱去扩大规模呢?你总以为自己的投资万无一失,在投资这条道路上,就是专业人士也曾经伤痕累累,谁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万一投资失败了,资金链断裂,美容院关门,受害者上门追债,这时候,只剩下跑路了。
我就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件事,为了洗车方便,于是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办了一张洗车卡,预存500块钱,原本洗一次车是25元,但是办了卡以后每次洗车15元,就可以洗33次车,还可以免费保养一次,这个买卖看起来很划算!但是在我一次长时间出差回来,再去洗车的时候,这个店已经转让出去了,新店主不再承认办洗车卡这件事了,这个钱只能找上家店主去追索。这只是资金比较小,但这的确属于非法集资的典型例子!如果是涉嫌金额庞大,那么是一定要付负刑事责任的。
未按程序获批,用股权、债券等方式向公众募资,并承诺实物或者资金的回报,这就是非法集资。挪用预付款去扩大店面,相当于利用折扣优惠来进行变相募资,如果资金用途不受监管,那就是已经涉及“非法集资”了,严重的会被判刑!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英,当年位列中国女性富豪排名第六,在2009年涉嫌非法集资被判处死刑,2014年,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
谁都知道,只要是做企业的都缺钱,但是再难也要向正规机构:比如银行、VC、普惠金融等机构进行融资,切不可踏入“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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