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将与迈克结婚时,母亲陪我去买婚鞋,我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我必须穿白色的鞋子吗?不过后来我看见了一双鞋,鞋面镶满水钻,三英寸的细高跟。“妈妈,”我说,“你看这双鞋多漂亮。”
“嗯。”她说。
“怎么了?”我说,“多美啊。”
好看归好看,她说,但你的裙子一直拖到地面,谁也看不见你的鞋,还不如穿一双舒服的。”
“可我自己心里清楚穿的是什么鞋啊。”我说。
她撇撇嘴,那是她的标志性表情。
“我穿7号半。”我对售货员说。
我穿上鞋子,脚的确有点痛,但是还可以接受。
“你的腿美极了。”售货员说。
“没人能看见她的腿,”“你还能走路吗?”
我走了几步。
“瞧你那颤颤巍巍的样子,像个瘸子一样。”她说。
“我觉得自己像变身的灰姑娘一样,”我说,“我要买这双鞋。”
“这双鞋是一笔不错的投资。”售货员说。
母亲哼了一声。
“这双鞋你能穿一辈子。”售货员又说。
“这双鞋会在你的鞋柜里待一辈子,”妈妈说,“你保证不会再穿第二次。”
“买了这双鞋,你就会有穿它的机会。”售货员说。
“不用你付钱。”我对母亲说着,把自己的信用卡放在了柜台上。
回到车上,我母亲说:“瑞秋-”
“别再揪着鞋子不放了。已经完事儿了。我已经买下了。”我说。
我婚礼上穿的就是这双鞋,结果在走出礼堂的时候扭伤了脚踝。整个婚宴上我都一瘸一拐,根本没法跳舞。
买鞋的时候,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对那双鞋那样反感,难道她看不见它非常漂亮吗?难道售货员说的话一点道理都没有吗?不是的,只是因母亲和售货员所站的角度不一样,母亲是为了我的脚舒适,售货员是为了能赚到我钱包里的钱。她们均无对错。
后来的事实证明,母亲的话是正确的, 我当时的坚持是愚蠢的。只因太年轻。
来自美-加.泽文《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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